保山市法检系统2016年度公务员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06-23 17:51:45
保山市法检系统2016年度公务员
录用考试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的要求,现将保山市法检系统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
2016年6月28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
二、资格复审地点
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大厅
三、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需打印一式二份,审核后一份考生持有,一份留存审核单位)、户口册或户籍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1寸照片8张(近期照)。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原件的2016年毕业生中,普通招生计划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和学历获取保证书作为其学历的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必须本人持上述材料提交审核部门进行审验,请考生对照《云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1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政策及常见问题解答》的要求提供报考职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复审时仍为机关、事业、国有企业单位和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的,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中共保山市委组织部
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保山市人民检察院
201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