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干部休养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9-21 12:10:32
保山市干部休养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干部休养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保山市干部休养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干部休养所的主要工作为住所老干部、遗属;破产、改制企业离休干部的管理服务,组织他们进行政治学习,参观本市的工农业生产和经济建设的情况,让老同志们能够安享晚年。还有老干部及遗属的四大的节日:元旦、春节、七一、八一的慰问及其活动。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重视生活待遇落实,确保老同志应得利益。
生活待遇是老干部享有的特殊待遇,主要包括离休费、生活补贴、住房、参观、用车、医疗保健、护理费、走访慰问等方面,重心是“三个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三个机制”的保障在我市已平稳运行多年,生活补贴、护理费等其他专项经费亦由同级财政解决,我们在遇到进行调整、需要申报办理的情况发生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地进行核算、申报、办理,认真维护好老同志切身利益,确保不出错漏。在住房方面,历经产权改革等后,我所的老干部们都有了自己的住房。在医疗保健方面,我们一是积极动员老同志参加市局组织开展的有关讲座和离休干部的体检,并组织本单位退休干部每年进行一次体检;二是在送学上门时不定期给离休干部讲读摘录的保健知识,给退休干部推送摘录的保健知识材料并与他们讨论交流;三是可随时在所内以及在走访中不定期为老同志们提供免费测量血压、脉搏、体温的服务。 在走访慰问方面,我们把它作为落实待遇、搞好服务的经常性工作认真地做好、做实,每逢重大节日都要走访慰问老同志及老干部遗属,并结合一些假日节点开展爱心敬老活动,对生病住院的老同志及时进行看望慰问,开展日常走访,尽力帮助老同志解决困难和问题,送去党和政府的温暖。
2.坚持以做好服务为中心,搞好日常服务工作。 日常服务工作既来源于两项待遇,也是两项待遇的内在要求,是干休所最经常性的工作。主要是:
(1)走访慰问老干部及老干部遗属。对老干部及老干部遗属每年都在春节等重大节日进行走访慰问,与他们交心谈心、沟通思想,了解他们的家庭生活和身体状况及遇到的困难和需要的帮助,征询他们对干休所工作、发展的意见建议和思路。今年以来已走访慰问老干部和老干部遗属 人次。
(2)看望慰问老干部。每一位老干部每一次生病住院,我们在得到消息的3日内必到医院看望慰问,了解病情,宽慰患者,让老同志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今年以来已看望慰问老同志4人次。
(3)联系老干部。我们采取了分组分包的形式,结合具体实际情况给每一位工作人员明确了主要联系的老同志,加强定期或不定期到老干部家中走访看望和电话联系,了解掌握老干部们的思想、生活、需求、困难等情况。今年以来已联系走访老同志 人次。
(4)办理各种费用、补贴。积极主动为老干部办理门诊费及其它补助8,000余元;办理1名离休老干部全年未使用医药费奖励4,000余元;为3名老干部遗属办理无固定收入生活补贴;为1名退休干部办理职工医疗互助部分的医药费报销。
(5)为老同志做好事、办实事。针对所内外来购房户和租房户逐渐增多,居住人员越来越复杂等使所内管理难度增大、秩序越来越复杂的情况,我们积极回应,规范场院车辆停放秩序,安放场院照明设施,加强院内楼道、房顶、围墙等的安全检查和卫生保洁;我们鼓励老同志到老年大学读书、到活动中心参加活动,并按规定报销相关费用;为包括离退休老同志在内的全体党员订阅《党员文摘》《金色时光》,为退休干部订阅《云南老年报》等报刊杂志,促进他们加强学习;为退休干部代理缴纳职工医疗互助费用,办理职工医疗互助部分的医药费报销,解决他们生病住院的后顾之忧,落实退休干部每年一次体检;在所内随时及走访时不定期为老同志免费提供血压、脉搏、体温的测量等实事、好事。
3.爱心敬老服务工作稳步发展,趋于常态。
爱心敬老工作稳步推进,春节前夕随同老年艺术团、离退休干部诗书画协会至施甸县由旺镇坡脚村和隆阳区汉庄镇董官屯开展了医疗志愿服务活动;邀请城区老邻居养老院工作人员至干休所与退休干部、遗属、住户老年人进行养老保健知识、养老模式、保健按摩等的互动;系统工作人员志愿队服务市老年大学模拟网络报名的老年学员参与者,提供个别指导,帮助理清注册、登录、报名等使用程序;围绕活动中心重阳老年节系列活动展开爱心敬老助活动;结合党支部主题活动和老干部党员政治生日,邀约区妇幼保健院和老邻居敬老院医务人员至老干部家中上门问诊、相关功能检查等服务工作与志愿活动相融合的具有明显爱心敬老助老实效的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干部休养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行政单位:无
2.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保山市干部休养所
3.其他单位:无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869,973.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9,973.5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091.04元,减少1.26%,主要原因分析:
1.人员经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增加收入47,195.06元,是由于干部休养所2018年度政策性调资增加经费;
2.日常公用经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收入8,189.10元,是由于日常工作仍严格然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尽量减少日常公用经费的不必要开支;
3.项目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收入50,097.00元,是由于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尽量减少老干部活动经费的开支。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869,973.59元。其中:基本支出819,998.39元,占总支出的94.26%;项目支出49,975.20元,占总支出的5.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091.04元,减少1.26%,主要原因分析:
1.人员经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增加收入47,195.06元,是由于干部休养所2018年度政策性调资增加经费;
2.日常公用经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收入8,189.10元,是由于日常工作仍严格然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尽量减少日常公用经费的不必要开支;
3.项目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收入50,097.00元,是由于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尽量减少老干部活动经费的开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干部休养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19,998.3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9,005.96元,增长5.00%,主要原因分析
1.人员经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增加收入47,195.06元,是由于干部休养所2018年度政策性调资增加经费;
2.日常公用经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收入8,189.10元,是由于日常工作仍严格然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尽量减少日常公用经费的不必要开支;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6.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3.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干部休养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975.2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0,097.00元,减少50.06%,主要原因分析:
1.干部休养所离休干部和遗属日常管理服务经费增加2,153.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2.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奖励金经费支出列入项目支出,而2018年度调整到基本支出中的人员经费中,故经费减少52,250.00.00元,项目开展进度为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9,973.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减少11,091.04元,减少1.26%,主要原因分析:
1.人员经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增加收入47,195.06元,是由于干部休养所2018年度政策性调资增加经费;
2.日常公用经费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收入8,189.10元,是由于日常工作仍严格然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尽量减少日常公用经费的不必要开支;
3.项目资金,与上年对比减少收入50,097.00元,是由于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尽量减少老干部活动经费的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220.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5%。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行政事业单位综合考核奖励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14,753.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6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3,752.40元、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行政运行经费支出751,001.15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说明可细化到项级科目,同时各部门可结合实际制作支出占比分布图表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120.00元,完成预算的72.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8,120.00元,完成预算的72.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年初预算为0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8,120.00元,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公务用车使用频率降低,未使用预算资金6,880.00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元,年初预算为0元;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080.00元,增长-5.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080.00元,增长-5.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资金,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本着厉行节约原则,公务用车使用频率降低比上年支出减少1,080.0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120.00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8,120.00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8,12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接送离退休干部开会、学习、生病送医等所所需车辆燃料费18,120.00元、维修费0元、过路过桥费0元、保险费0元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干部休养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705.5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189.10元,减少6.77%,主要原因:
(1)办公费资金,增加2,394.01元,日常办公用品购买增加;
(2)水费资金,增加243.60元,老干部会议次数增加;
(3)电费资金,增加864.63元,下属单位协会的工作费用增加;
(4)差旅费资金,增加6,996.00元,扶贫出差次数增加
(5)专用材料费资金,减少240.00元;2018年度未产生专用材料支出;
(6)劳务费资金,增加8,100.00元,原因是创卫期间清洁零时用工费;
(7)工会费资金,增加2,963.86元;工会活动次数增加;
(8)公务车辆运行经费资金,减少1,080.00元;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尽量减少公务用车的不必要开支;
(9)其他交通费资金,减少7,150.00元;原因是2018年1月退休1人;
(10)其他商品服务支出资金,减少4,071.20元;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尽量减少日常经费的不必要开支;
(11)办公设备购置资金,减少17,210.00元;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尽量减少日常经费的不必要开支;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
(1)办公费资金14,767.50元;
(2)水费资金797.10元;
(3)电费资金3,152.63元;
(4)差旅费资金8,696.00元;
(5)劳务费资金13,900.00元;
(6)工会费资金8,932.32元;
(7)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资金18,120.00元;
(8)其他交通费资金35,450.00元;
(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720.00元;
(11)办公设备购置8,17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干部休养所部门资产总额488,312.52元,其中,流动资产35,896.64元,固定资产452,415.8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8,208.56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0,038.56元,固定资产增加8,17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7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17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7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
离休干部和遗属日常管理服务经费
2. 项目基本情况
依据部门相关职责职能,2018年保山市干部休养所总体绩效目的是老干部及遗属管理服务。包括:春节慰问、组织老干部政治理论学习、报刊订阅、就近参观考察、平时看望慰问、生病住院看望、离休干部及遗属去世慰问、健康体检等活动。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前期准备、组织过程等相关情况:
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单位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报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组织实施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环节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8年离休干部和遗属日常管理服务经费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资金预算50,000.00元,实际到位50,000.00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2018年离休干部和遗属日常管理服务经费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8年年底,该项目资金实际使用49,975.20元,执行率为99.8%。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在2018年年度预算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在制度建设方面,紧扣制度建设重点,围绕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支付管理、监督保障等方面,结合机构独立设置、独立运转和部门自身建设,狠抓内部管理、不断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的长效机制,并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健全完善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合规。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行时序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工作资金保障率:全年预计支付老干部及遗属管理服务经费、经费50,000.00元,实际支付49,975.20元,完成率99.80%。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老干部及遗属管理服务次数:全年预计各类管理服务活动114次,实际活动114次,完成率100%。
产出指标下的成本指标---离休干部及遗属管理服务经费支出费用50,000.00元,实际支出费用49,975.20元,完成率99.8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做好各项管理服务工作:全年预计指标100%,实际完成指标100%。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年预计指标100%,实际完成指标100%。
效益指标下的经济效益指标—老干部及遗属管理服务次数:全年预计开张管理服务工作指标114人次,实际完成114人次。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可持续影响率:全年预计指标100%,实际完成指标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服务对象满意率:满意率100%,实际满意率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6.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离休干部和遗属日常管理服务经费项目支出与年初预算基本一致,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经全面综合评价,该项目绩效自评优秀。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绩效自评的工作经验
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 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 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培训和指导,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存在问题和建议
保山市干部休养所的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无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3)自评组织过程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2)过程情况分析
(3)产出情况分析
(4)效果情况分析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6.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7.主要经验及做法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参照保财预〔2019〕107号《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