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腾冲县委组织部县管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29 15:24:51 点击率:7210
腾组干任公示〔2011〕第2号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干部任前公示内容的通知》和《保山市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暂行办法》规定,现将赵兴志等同志拟任职务予以公示:
赵兴志 男,汉族,1982年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7年1月参加工作,曾任猴桥镇武装干事、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县委宣传部干部(科员)。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委外宣办、县政府新闻发布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该同志到县委宣传部工作以来,加强对腾冲县情、自然景观、文化知识的学习,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积极做好与媒体记者的沟通联系;积极参与第九、十、十一届火山热海文化旅游节等重大活动的对外宣传,3年来先后在省、市、县各类媒体发表各类稿件100多篇。
杨有志 男,汉族,1977年3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0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猴桥镇党政办副主任、县政府办信息股副股长、秘书股副股长、县政府督查室主任。现任县政府办副主任。
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为明光镇人民政府镇长候选人。
工作实绩:该同志任县政府办副主任以来,强化工作指导,注重调研分析,多次撰写《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全会讲话等综合性文稿,多次到挂钩村开展工作,协调解决群众关心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挂钩村产业的稳步推进。配合协调到位,切实做好政府大型公务活动的筹备、服务工作,多次参与森林火灾、重大泥石流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
马加波 男,回族,1977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7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原上营乡司法所所长、县政府办法制股副股长、秘书股副股长、县政府督查室主任。现任县政府办副主任。
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任和顺古镇保护管理局常务副局长(正科级)。
工作实绩:该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以来,牵头深入乡镇、部门和企业开展专题调研,撰写了多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和领导讲话等材料,牵头组建了县委政府职工食堂,充实完善了《县政府办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改善机关托儿所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先后参与了“2.18”、“2.21”、“2.08”中缅边境森林火灾,“7.19”特大自然灾害,“5.03”重大泥石流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徐兆鸿 男,汉族,1982年5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2005年1月参加工作。曾任原界头乡党政办副主任、县政府办秘书股副股长。现任县政府办秘书股股长(科员)。
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任县政府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该同志任县政府办秘书股股长以来,不断健全和完善文秘工作等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改进方式方法,有力促进了股室内部高效和谐运转。圆满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以文辅政作用,高质量地完成了大量文件材料的撰写工作。
陈卫华 男,汉族,1968年3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90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县建设局建筑业管理股副股长、县建设局城建监察大队大队长、县建设局房产管理股股长。现任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建设局党委书记。
工作实绩:该同志任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以来,强化监督,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和完善了系统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管力度,组织相关股室集中对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房地产管理、规划效能、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启动了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组织开展了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等活动,实现了建设系统“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安全”的工作目标。
黄宗金 男,汉族,1975年5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6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固东镇计生办主任、县建设局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县建设局房产管理股股长(科员)。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建设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该同志任房产管理股股长以来,积极发挥窗口服务作用,热情接待来信来访,做好产权登记、房屋建筑面积核实等工作,有效维护好购房者的利益。认真细致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全县房产登记及产权证统计年报、季报工作,得到一致好评。加强对房产测绘公司、评估公司的管理、指导,确保测绘、评估成果完整规范。吃透政策,完成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项目审批和建设管理工作。
王晓梅 女,汉族,1984年10月生,大学学历,无党派,2008年9月参加工作。现为团县委青少年宫干部。
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任县政府接待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该同志借调县接待办工作以来,能发挥自身优势,带领接待人员认真学习腾冲歌曲,不断提高接待质量。服从安排,在做好接待工作的同时,认真履行好出纳职责,加强财经业务学习,严格财务制度,所经手的单据做到帐目清楚、支出有据。
邢 娅 女,汉族,1984年10月生,大学学历,无党派,2009年1月参加工作。曾为原明光乡党政办秘书、工会干部、财政所会计。现为县政府接待办干部(科员)。
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任县政府接待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该同志借调到县接待办工作以来,先后参与了2010年春节团拜会、2011年新春音乐会、火山热海旅游节、国家和省“桥头堡”调研会议及20余批次党和国家领导人莅腾的重要公务接待活动,为树立腾冲对外良好形象、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做出了努力。负责接待办财务工作,能严格财经制度,做到帐目清楚、支出有据。
赵 雪 女,汉族,1985年12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6年9月参加工作,曾为北海中学教师。现为团县委青少年宫干部。
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任县政府接待办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该同志借调县接待办工作以来,先后参与了火山热海文化旅游节、市运会、机场通航、国际旅交会及20余批次党和国家领导人莅腾等重要公务接待活动,为树立腾冲对外良好形象、推动招商引资工作做出了努力,接待工作中主动向领导建言献策,较好发挥了参谋助手作用。
郭 芹 女,汉族,1968年11月生,大学学历,农工党员,1987年12月参加工作,曾任县法院立案庭庭长。现任县法院副院长(副科级)。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法院副院长(正科级)。
工作实绩:该同志任县法院副院长以来,切实规范立案庭各项程序,做到立案后立即转交业务庭室审理,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正确适用法律,严格案件审理程序,确保法律文书的严谨性;抓好审判监督庭室工作,按《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对所有审查和执行完结的案件进行质量评查,确保案件每个环节的规范性;加大涉诉涉访工作力度,通过规范信访处理程序、建立救助机制等措施,积极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同时,做好立案庭及民二庭“司法为民”、“学习教育”样板建设,树立司法公正严明良好形象。
马家逵 男,回族,1975年2月生,大学学历,无党派,1997年7月参加工作,曾为县检察院办公室、批捕科、公诉科民警。现任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副科级)。
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任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正科级)。
工作实绩:该同志任县检察院副检察长以来,注重岗位练兵,加强业务指导,分管科室人员业务素质进一步提升。发挥专业特长,坚持办案制度,三年来共审查批准逮捕案件694件976人,无一错捕。认真受理民事申诉案件,切实加强民事执行案件监督,取得良好社会效果。模范带头,率先垂范,分管的侦查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公诉等工作在全市检察机关绩效考评中均名列前茅。
王雪松 女,汉族,1971年3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2年7月参加工作,曾为县检察院干部、曾任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现任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检察院政治处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该同志任县检察院公诉科长以来先后承担了大量案件的办理及案件的审核工作,所办理和审核的案件无一起错案、冤案。对重大案件提前介入,缩短了办案周期,确保了案件质量。统筹兼顾,所负责党务和工、青、妇工作均能较好完成。2011年3月被市检察院评为先进检察员。能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胡 滨 男,汉族,1970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1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县检察院原综合科科长、省检察院腾冲边境站站长。现任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该同志任反贪局副局长以来,认真制定侦查方案,精心组织,2010年共组织参与查办挪用征地款等职务犯罪案件13件,有效打击和惩治了职务犯罪。抽任蒲川乡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长期间,注重制度管理和生活关心,有效调动队员积极性,努力协助做好新农村规划、产业发展等工作,得到乡村干部群众普遍好评。2010年2月被省、市分别评为新农村建设先进队员。
段培恒 男,汉族,1976年5月生,大学学历,无党派,1999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县检察院反贪局侦察一科科长(科员)。
经研究,该同志拟任县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该同志任反贪局侦查一科科长并兼任省检察院腾冲边境协查站站长以来,积极拓宽境外缉捕、追赃、取证的途径及渠道,加大追逃和境外劝返力度,共协查案件6起,有效提高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潜逃出境和境外追逃、追赃的水平与成效。勤奋进取,积极主动,2010年荣立市检察院“个人三等功”。
尹高邦 男,汉族,1969年10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0年7月参加工作,曾为县审计局干部、县检察院办公室、反贪局民警。现任县检察院反贪局侦察二科科长(科员)。
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任县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工作实绩:该同志任反贪局侦查二科科长以来,协调配合到位,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努力推进反贪工作。三年来,参与主办的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6件,均做到有罪判决。自觉遵守办案人员纪律各项要求。
马团芳 女,汉族,1978年6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5年1月参加工作,曾为县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干部、腾越镇司法所干部。现任县司法局中和司法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任县司法局中和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该同志任中和司法所副所长以来,加强对乡情民意的了解,全力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通过签订安置帮教责任书和帮扶协议、加强宣传教育,全乡33名帮教对象全部得到安置。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建立信息档案、走访排查及宣传动员,全乡51名矫正对象全部纳入监管,目前已按期解除矫正14名。法制宣传教育、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有序推进。
龙德华 男,汉族,1976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2007年1月参加工作,曾为原荷花乡司法助理员。现任县司法局荷花司法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任县司法局荷花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该同志任荷花司法所副所长以来,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开展工作,以禁毒等法律法规为重点,组织开展了“现身说法”警示教育、中小学生禁毒作文竞赛、万人“拒绝毒品、珍爱生命”承诺签名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干部群众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积极做好社区帮扶、社区矫正等工作,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刘申林 男,汉族,1969年4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87年10月参加工作,曾任原界头乡司法所所长、县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现任县司法局“148”协调中心办公室主任(科员)。
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任县司法局明光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该同志任县司法局“148”办公室主任以来,耐心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合理解释和引导,所有案件均得到劝返调解和分流,无滞留案件。抽调信访局参与县林改遗留纠纷调解工作任组长期间,化解了一批林改遗留重大疑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7%。抽任腾泸二级公路征地拆迁协调组组长期间,及时做好公路建设征地拆迁纠纷和矛盾化解工作,有力保证项目建设如期推进。
杨 槟 男,汉族,1980年10月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2007年1月参加工作,曾为原界头乡烟站职工、原曲石乡司法助理员。现任县司法局曲石司法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任县司法局曲石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该同志任曲石司法所副所长以来,积极协助做好全乡发展中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三年来累计成功调处纠纷109件。注重调查和听取各方意见,努力化解历史遗留纠纷,主持调解了抗猛山土地纠纷,使多年来一直争执不断的纠纷案件最终达成协议,促进当地群众和谐相处。及时为弱势人群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成功援助解决的佑土村徐加凡老人赡养问题,收到了良好社会警示教育作用。
郭云盛 男,汉族,1970年3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2年7月参加工作,曾为县公安局荷花派出所民警,曾任和顺司法所所长、县司法局法律服务所副主任。现任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科员)。
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任县司法局固东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该同志任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以来,及时进行法律咨询解答,积极向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三年来共办理各类援助案件160余件、360余人次,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普遍好评;认真抓好对全县律师事务所和公证处的监管工作,有效促进了全县公证及律师服务工作有序、良性运行。
番景泉 男,汉族,1975年9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8年7月参加工作,曾为腾六中学教师,团委书记、腾越镇七.一希望小学教导主任、县司法局干部。现任县司法局马站司法所副所长(主持工作)。
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任县司法局蒲川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该同志任马站司法所副所长以来,率先规范依法行政台帐管理,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和矛盾纠纷调处,三年来共代写法律文书92份,出庭代理法律援助案件37件,并积极为马站乡旅游小镇建设、征地等工作服务。
徐 华 女,汉族,1977年8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 1998年8月参加工作,曾为滇滩镇司法助理员。现为县司法局基层股干部(科员)。
经研究,该同志拟提名任县司法局北海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工作实绩:该同志到县司法局基层股工作以来,建立信息管理平台,实行刑释解教人员系统化管理,保证了全县468名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无缝流转;对社区矫正对象逐一建立个案,签订矫正协议,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管理,使全县社区矫正工作更加规范化,为全县的维稳工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10年度评为市级社区矫正工作先进个人。
从2011年6月25日起至2011年7月5日止为公示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人有意见或举报,请向中共腾冲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反映。通讯地址: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县委政府大院内),邮编:679100,举报电话:12380、2258239。
中共腾冲县委组织部
201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