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清原县为农村党员设岗定责让普通党员有所作为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1-30 09:37:18 点击率:46
辽宁省清原满族自治县开展为农村党员设岗定责活动,从2007年起在农村设立了科技推广、护林防火、纠纷调解、法治宣传等20多个岗位,让普通党员有所作为。这种做法在基层党组织建设、社会风气转变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
今年62岁的长兴村党员申长德在村里承担移风易俗岗位职责。他介绍说,前几年邻居一位老人去世,子女坚持要为老人土葬,申长德数次劝说,并且自己积极去这个邻居家帮忙,终于做通了其子女工作,将老人火葬。在他的履岗记事本上,这样帮助村民移风易俗的事儿还有很多。他说:“这一两年这样的事已经没有了,甚至村里赌博的也基本没有了。农闲的时候,我常组织村民拉拉二胡、唱唱绿色二人转,全村形成了一种健康向上的风气。”
长兴村党支部副书记徐成贵说,现在村里60个党员,有40多个党员已经设岗定责,每个自然屯都有党员承担不同的岗位职责。4年多来,这些党员不仅为村里解决了很多问题,在他们的带动下,也使农村社会风气明显好转。
为把设岗定责活动抓实、抓好,县委组织部本着贴近实际、真实管用的原则,统一规范了上岗流程设计、管理制度和监督检查3个方面的工作。从岗位设置和党员选岗、培训、上岗、履岗到党组织考核、激励,精心设计环节,做到环环相扣、招招管用,并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制度结合,帮助镇、村相继建立完善了定期考核、党员履职台账、履职考核情况公示、上岗党员培训、动态管理激励等制度。
现在,清原县有能力、能上岗的农村党员4105名中的3325名已经上岗尽责,带来的变化较为显著。
清原县委组织部长李正古说,党员有了岗,思想觉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最初上岗时的荣誉感逐步转化为责任感和使命感,形成“爱管事、有事管、管好事”的良好局面。
上岗定责活动激发了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活力,成为发展和巩固党的先进性的推进器。目前上岗党员占到了全县能上岗党员总数的82.5%,并带动全县1732名农村青年团员(入党积极分子)提前上岗,服务群众,接受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考验。
活动开展以来,清原县共有2302名农村青年递交了入党申请书,964名入党积极分子入了党,360人被培养成为村级后备干部,146人成为村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