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县花桥镇红光村推进阳光村务练好“四门功”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2-02 16:36:13 点击率:45
安徽芜湖县花桥镇红光村在创先争优工作中,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大力推进“阳光村务工程”建设,紧紧围绕三资清理、村务流程化管理、村务监督、阳光村务常态化建设等四项主要内容,练好“亮、议、监、抓”四门功,实现了村干部行为规范化、办事流程公开化、决策程序民主化、结果公开透明化。
清理三资“亮”家底。成立了由6人组成的红光村“三资”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集体“三资”清理登记工作,并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为确保农村集体“三资”清查质量,操作中严格程序不放松。对于清查的结果,经核查小组核实无误后,在村务公开栏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予以确认,并上报镇政府。经过认真清理,共清理出库存现金964157.38元,银行存款629214.32元,库存物资29960元,固定资产197183.84元,资源性资产水面581亩。由于清查全面彻底,为合理利用“三资”提供了真实、可信、全面、系统的数据资料。
规范工作流程“议”村务。突出重点,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坚持把完善和落实本村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机制作为开展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工作的核心内容,把凡涉及农民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按照村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程序进行决策和管理。在实行“四议两公开”的同时,抓好三个环节,即议事决策前广泛征求意见,议事决策中充分发扬民主,议事决策后及时进行公开,确保本村重大事项科学决策,符合农民群众的意愿。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要求,将村级每项重点工作的办理程序、主要环节细化为具体操作程序,以工作流程图的形式上墙公开,并以“四议两公开”为重点,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和监督权。
建立村监委“监”村务。对照要求,严格把关,选好村监委员会成员。按照村务监督委员产生程序,由支部提名推荐、党委审核、村民代表大会选举,顺利选举产生了3名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落实保障,加强培训,保证监委会工作有序运行。在村监督委员会选举产生后,按照“六有”的要求,落实办公场所,统一挂牌,刻有相关公章,健全工作制度,并对监委会成员统一进行培训,让他们明确作为监委会成员的职责,明确自己的权力和义务。做到制度规范、职责明确、正确履职。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逐步向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方向发展。实现对村干部的经常性监督,让干部的权力置于有效的制度监管之下,体现在变事后查处为事前和事中监管。创设村务监督委员会以来,全村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村级干部廉政意识明显增强,违纪问题明显减少。
推进常态化建设“抓”村务。资产资源处置开发全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村两委”全面实行重大事项决策请示报告、结果公开和备案制度,全面落实“点题公开”、“公开质询”和“双述双评”等制度。自觉接受上级开展的“四议两公开”和流程化管理工作经常性督查指导,定期组织群众进行民主评议,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村“两委”支持村监委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管理工作例会、定期培训、督查指导等制度,着力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机制、保障机制和监督机制。建立考核机制。将“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摆上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纳入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年度工作目标考核范畴,每年定期组织考核,严格奖惩,确保此项工作的经常性和长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