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白族自治州“四群”教育制度(试行)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大理 发布人:大理白族自治州 作者:四群办 发布时间:2013-02-05 10:47:32
大理白族自治州“四群”教育制度(试行)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大理州委关于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实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切实提高各级干部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本领,推动全州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安全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四群”教育制度是指在全州各级干部中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教育的制度。
第三条 教育对象。全州各级干部,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
第四条 教育形式。开展“四群”教育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相结合,与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公开、推进民主科学决策相结合,与知民情、解民忧、办实事、保稳定、促发展、建和谐相结合,与转变干部作风、改进工作方法相结合,采取集中辅导、案例教育、警示教育、专题讨论、民情体验、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生活会和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等形式进行。
第五条 教育内容。围绕访民情、抓落实、办实事、强组织、谋发展、促和谐六项任务,通过“学、查、改”等方式,把理论教育与实践锻炼紧密结合,教育引导全州各级干部进一步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1、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动员引导各级干部认真学习《党章》、《论党的群众工作—主要论述摘编》、《云南省“四群”教育学习读本》等重要文献,学习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学习省、州委主要领导关于深入开展“四群”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每名干部至少撰写1篇理论文章或心得体会。
2、各级领导班子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四群”教育专题学习生活会,进一步健全完善群众工作机制。每位领导班子成员撰写1篇“四群”教育分析检查报告。
3、组织开展“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群众利益、群众工作”4个专题培训。
4、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组织观看孟连经验专题片《巨变》,组织观看以本地涉及群众工作的典型案例为题材的警示教育专题片。
5、组织开展实践教育。实行部门(单位)挂乡(村)联户、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等制度,通过选派驻村工作队、下访恳谈、与群众实行“三同”等办法,接待群众来访、记录民情日记、撰写民情报告、收集和反映重要民情事项,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
第六条 有关要求
1、各县(市)各单位制定开展“四群”教育、做好群众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使“四群”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2、各县(市)各单位每半年对本地本单位开展挂乡包村、挂村包组及领导、干部包乡联户、包村联户等“四群”教育情况至少进行1次督促检查,年终进行1次总结、1次评比表彰。
3、各县(市)各单位每季度至少上报1篇开展“四群”教育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或其他综合性材料。
4、各县(市)各单位结合实际,选树典型,以点带面,在“四群”教育中创先争优。
5、各县(市)各单位每月至少上报1次“四群”教育工作进展情况。
第七条 教育目标。通过组织各级干部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达到干部受教育、作风有转变、发展上水平、群众得实惠、社会更和谐的目标。
第八条 督查考核。把开展“四群”教育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内容,重点督查考核干部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群众路线、维护群众利益、做好群众工作的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奖惩、评优、政绩、任用挂钩。
第九条 本制度由州委开展“四群”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