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委出台12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大理 发布人:大理白族自治州 作者:州委办 发布时间:2013-04-05 11:15:25
2月1日,中共大理州委出台《州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从深化“四群”教育、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改进新闻报道、坚持廉洁从政等方面,对州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作出了12项规定。
一是深化“四群”教育。州级领导到基层调研时间每年不少于2个月,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时间不少于7天,直接联系群众不少于3户。
二是改进调查研究。州级领导要围绕影响全州跨越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每年确定不少于3个重大课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
三是精简会议活动。严格清理各类会议和活动,坚决少开会、开短会。提倡以发文件形式部署工作,少开总结部署会议。部门召开的会议,州级领导不出席、不发贺信、不作批示,不要求各县市党政负责同志出席。控制会议支出,缩减会议时间,减少领导讲话。
四是精简文件简报。减少文件数量,控制文件规格,提高文件质量,精简简报信息。可发可不发的坚决不发,可长可短的一定要短。州级领导同志讲话不以文件印发,重要内容已见报或印发会议材料的,不再印发。各级各部门原则上只保留1种简报或信息。
五是规范考察活动。严格控制出国(境)考察;规范出省、出州学习考察,以州委、州人民政府名义组团出省、出州学习考察的,须报州委、州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同意,严格控制时间、行程和随行人员,节约开支。
六是改进交通管理。重要会议和公务活动需要交通疏导的,尽可能减少交通管制,不封路,最大限度减少对群众的影响。除处理紧急突发事件和执行紧急重要任务外,不使用警灯、警笛。
七是改进新闻报道。州级领导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确定是否报道以及报道的字数和时间。除州党代会、州委全会、州“两会”等重大会议外,州委书记、州长出席的会议和活动由州级主要新闻媒体作一次性报道。
八是严格文稿发表。州级领导代表集体发表的讲话和文章,须分别报批。除州委、州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九是坚持廉洁从政。州级领导要自觉遵守党章,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执行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
十是厉行勤俭节约。州级领导要带头倡导积极健康、节约朴素的生活方式,树立良好形象。严格落实节水、节电、节约办公用品等各项节约措施。
十一是严格贯彻落实。州级领导要以身作则,模范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州党委实施办法,自觉接受监督,并将个人执行情况向年度民主生活会报告。各级各部门要制定更加具体、更具有操作性的办法和措施,不折不扣、毫无例外执行。
十二是强化督促检查。州委、州政府督查室要定期督促检查;财政、审计部门每年要对各级各部门“三公”经费、会议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并通报审查结果;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严肃查处不落实的人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