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围绕幸福大理建设进一步深化“四群”教育活动的通知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大理 发布人:大理白族自治州 作者:四群办 发布时间:2013-01-30 10:33:54
关于围绕幸福大理建设进一步深化
“四群”教育活动的通知
近期,州委、州政府作出幸福大理建设的重要部署。为认真抓好幸福大理建设的各项任务,进一步深化“四群”教育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幸福大理建设作为“四群”教育的一项重要目标任务来抓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和关注人民的幸福,作出幸福大理建设的重要部署,把人民是否得到实惠、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是否得到提高、人民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人民满意不满意作为考虑一切发展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引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转型升级,更好更快地让全州驶入幸福的快车道,使大理成为各族人民乐业安居,共享美好生活的繁荣之地、和睦之地、幸福之地。
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进幸福大理建设作为当前“四群”教育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的紧迫任务,作为“四群”教育的重要目标之一;要深刻认识幸福大理建设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族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凝聚起推动大理跨越发展的强大力量,加快全州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步伐;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深入贯彻,具体落实,积极参与幸福大理建设,在全社会形成“共谋幸福发展,共建幸福家园,共享幸福生活”的良好氛围。通过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理清思路、明确重点,使“四群”教育的过程成为人民群众普遍增强幸福感的过程,为幸福大理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明确目标,完善措施,“四群”教育要与幸福大理建设有机结合
各级各部门在“四群”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中,要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富裕大理、城乡和谐大理、绿色宜居大理、生活富足大理、文明时尚大理、公平正义大理的幸福大理建设目标,及时调整方案,充实完善措施,切实落实到各项具体工作中,使“四群”教育各项工作与幸福大理建设的目标相合拍。
(一)围绕建设经济富裕大理深入开展“四群”教育。要坚持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四群”教育活动的最大实际,把“四群”教育更好地融入发展、服务发展、推动发展。各地要进一步提出符合实际的工作思路和办法措施,把州委提出的部署坚决贯彻到基层,服务全州发展实践,积极引导各级各部门同步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城镇化进程,加快海东开发、县域经济、园区经济和民营经济发展,推进全州经济跨越发展,实现“四个翻番”的目标,着力抓好产业配套发展、园区企业服务等工作,促进产业倍增、跨越发展。
(二)围绕“人民富裕”深入开展“四群”教育。要认真学习“插甸经验”, 干部要坚持住村联系,部门要坚持做好联乡包村工作。突出抓好民情责任区、民情分析会、民情恳谈会、民情联系卡制度的贯彻落实,构建起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要把幸福大理建设带到基层、带到农村、带到农户,落实到具体的帮扶中,践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积极拓宽就业、创业、投资、社保和帮扶“五大增收渠道”,增加农民、企业职工、中低收入者和困难家庭的工资性收入,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
(三)围绕“民生改善”深入推进“四群”教育。要始终把“民生改善”作为“四群”教育的落脚点和着力点,让发展成果更广泛地惠及群众,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各级要把握幸福大理建设的具体要求,继续开展好“党员1+X联系群众”、“五访五问五帮”和“四百”活动,围绕“访民情、抓落实、办实事、强组织、谋发展、促和谐”六项任务,在强化宗旨意识、公仆意识和群众观点上下工夫,坚持把民生工程办成民心工程,在改善民生中增进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在造福群众中体现党的优良作风。在执行政策上,坚持做到不拖不等、不打折扣,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公平、公正、公开执行惠民政策,对待各类利益诉求,设身处地换位思考,有效维护群众利益。
(四)围绕“环境优美”深入推进“四群”教育。认真实施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和“森林大理”建设,让天更蓝、气更清、花更香、林更茂,洱海和集中饮用水的水质更好,空气质量更高;持续加大对农村的投入,大力推广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风能)路灯,让农村和山区的路灯“亮”起来、电视节目“多”起来、村中道路“硬”起来、环境卫生“好”起来;加快城乡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行车难、停车难、等车难、入厕难、住店难的情况“少”下来。
(五)围绕“稳定和谐”深入推进“四群”教育。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四群”教育活动的一项硬任务,牢固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不动摇,坚定不移地贯彻上级党委关于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做好防范和打击工作,实现维稳工作常态化。创新社会管理方式,畅通公众诉求渠道,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让村民(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的能力更强,建设幸福生活的积极性更高、农村生活质量更好;加强民族团结教育,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让民族更团结、宗教更和顺;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完善监管体制机制,让食品更美味、用药更安全、生活更放心。
(六)围绕“文化繁荣”深入推进“四群”教育。加快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村文化站(室)、农民文化大院和文化活动广场的建设,让群众读书看报、唱歌跳舞、娱乐休闲的地方“多”起来,让大理的文化作品在省内外“热”起来,在全国的竞争力和影响力“强”起来;深入挖掘大理特色文化资源,让古老的历史“活”起来、传统的魅力“亮”起来;广泛开展群众体育活动,让体育运动“多”起来、人民体质“好”起来、健身广场“火”起来。
(七)围绕“社会文明”深入推进“四群”教育。通过加强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让窗口行业的工作形象“美”起来、工作质量“高”起来;通过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倡导大理精神,深入开展学雷锋、学习杨善洲、普发兴等先进事迹活动。要以“四群”教育为抓手,开展创建幸福企业、幸福行业、幸福单位、幸福社区、幸福乡村、幸福校园、幸福家庭等活动,做到每个单位、每个部门、每个集体都有明确的幸福建设目标。
三、落实责任,加强督促,为幸福大理建设做出成效
各级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以创新的工作思路、务实的工作作风、一流的工作业绩,扎扎实实推进“四群”教育活动,为幸福大理建设作出贡献。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迅速行动,认真组织传达学习,把幸福大理建设的各项任务要求融汇到“四群”教育活动中,贯彻落实到具体的实际工作中。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时调整补充完善“四群”教育活动方案,示范点建设方案,细化工作流程和目标任务,把幸福大理建设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考评,强化督查。平时检查、年终考核相结合,将幸福大理建设工作列入“四群”教育活动的重要内容进行督查和考核;把幸福大理建设作为“四群”教育的内容,纳入年度干部考核内容之一。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党员公开承诺、“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最期盼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以实际行动践行正确的幸福观,争当幸福大理建设的先锋模范。
(三)扩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对幸福大理建设的宣传,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幸福大理建设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激发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幸福大理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在全社会形成“共谋幸福发展,共建幸福家园,共享幸福生活”、为建设幸福大理建功立业的良好氛围。要把幸福大理建设落实到“四群“教育示范点建设中,细化具体任务和指标,创造更具指导意义的示范经验。
(四)要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坚持以开展“四群”教育活动为抓手,始终把抓基层打基础摆在突出的位置,切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统筹推进各个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要将幸福大理建设落实到各行业基层党组织,引导农村党员树立“为民服务就是幸福”的理念,争做新农村建设排头兵;引导社区党员树立“服务居民就是幸福”的理念,争做创建幸福社区带头人;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树立“创业奉献就是幸福”的理念,争做岗位创新创业引领者;引导中小学校党员树立“教育好学生就是幸福”的理念,争做学生领路人;引导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党员树立“服务好患者就是幸福”的理念,争做患者贴心人。
各级各部门要切实行动起来,以幸福大理建设为动力,进一步深化“四群”教育干部直接联系群众活动,用卓越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八大的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