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公开遴选优秀年轻干部公告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大理 发布人:大理白族自治州 作者:州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3-11-19 15:39:42
为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机关干部来源渠道,提高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采取公开遴选的方式,从全州范围内遴选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到州委组织部工作。为保证遴选工作顺利进行,特此公告。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坚持注重基层的用人导向,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选拔方式,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把好选人用人关,逐步建立科学、规范的培养选拔机制,着力优化机关公务员队伍来源结构和经历结构,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努力建设一支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组工干部队伍,为推动大理跨越发展、建设美丽幸福新大理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遴选名额
遴选名额为5名。原则上符合报名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遴选名额。
三、遴选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心理素质、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和与人共事能力,熟悉和热爱组织工作,乐于奉献;
(二)大理州范围内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并已进行过登记,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性别、民族、地域不限;
(三)年龄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四)普通招生计划毕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五)中共正式党员;
(六)具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在县市级及以下工作,包括到基层挂职、下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四群”教育工作队员、担任过大学生村官);
(七)身体健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尚在公务员录用试用期的;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三)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四)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工作程序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公示、办理研究相关手续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在大理日报、大理电视台、大理人民广播电台、大理党建网,面向社会公布《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公开遴选优秀年轻干部公告》。
(二)公开报名
报名人员需经单位审核同意方可报名。州级各单位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且确认其报名条件、资格;各县市报名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同意并由县市委组织部确认其报名条件、资格。报名者须认真、准确填写《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公开遴选优秀年轻干部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7日—12月3日。
报名地点: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办公室。
州级机关报名人员,报名时由考生携带填写完整并已盖章的报名表、本人《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学历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共正式党员证明材料和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到现场报名地点进行报名;各县市报名人员,由县市委组织部统一将报名资料和报考人员汇总表报送到州委组织部办公室。
报名联系电话:0872-2319759 联系人:张宝明、罗奇林
《报名登记表》可到大理党建网(http://zswldj.yn.gov.cn/newZS/default.aspx?departmetid=3703)或网易邮箱:dlzwzzb@163.com(密码zzb666)直接下载。
(三)资格审查
由州委组织部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由州委组织部发给笔试准考证。
(四)统一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和经历业绩评价组成。笔试主要测试选拔对象的写作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主要测试选拔对象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仪容仪表等,满分为100分。经历业绩评价主要评价应试者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奖励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以公文写作为主,由州委组织部组织当场命题进行考试、评卷,并以笔试成绩高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由州委组织部组织。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10%),按1:2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
(五)组织考察
按照规定程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准确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德才表现。
(六)研究决定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的要求,由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拟遴选人选。
(七)公示
按有关规定对拟遴选人选在其所在单位进行为期7天公示。
(八)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结束后,对未发现影响遴选问题的人选,按有关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五、组织领导
本次面向全州公开遴选优秀年轻干部,在州委组织部部务会领导下进行,由州委组织部公开遴选优秀年轻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严格选拔程序,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确保公开遴选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健康顺利进行。
六、其它事项
(一)公开遴选工作邀请州纪委直属机关纪工委进行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二)报考人员在报名和参加考试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各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考、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切费用自理,并注意往返途中安全。
本公告由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公开遴选优秀年轻干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
2013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