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导批示办理通知单(大督通〔2012〕第52号)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大理 发布人:大理白族自治州 作者: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2-10-16 10:28:08
关于领导批示办理通知单
(大督通〔2012〕第52号)办理情况的报告
州委督查室:
我部接到你室领导批示办理通知单(大督通〔2012〕第52号)后,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会同大理州人社局、大理州科技局积极开展工作。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
我部接到领导批示办理通知单(大督通〔2012〕第52号)后,州委常委、组织部长郑艺及时召集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对州委尹书记的重要批示和批转来信的回复工作进行研究安排部署,要求由州委组织部分管人才工作的部领导牵头,会同州人社局和大理州科技局认真研究,深入分析,及时回复,同时要对我州现行的高层次人才评选和奖励工作进行梳理分析,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二、及时办理
根据尹书记的重要批示和郑艺部长的要求,州委组织部会同州人社局、州科技局迅速开展工作。
(一)针对杨志雄同志反映的一个问题、三个方面的建议,进行认真分析,逐项对照检查。经过分析,杨志雄同志所反映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客观存在,但主要是因为我们对高层次人才评选奖励的政策宣传不够,广大科技工作者对高层次人才评选奖励的政策知晓度不高,存在一些误区。
1、关于“建议每3-5年评选一次,表彰人数20-30人,其评选和奖励办法参照国贴、国突,省贴、省突那样实行一次性奖励比较合适,不要像现在这样一次评选就是连年享受,更不能终身享受”建议的落实情况:大理州委、政府历来重视人才工作,2004年就提出了人才强州发展战略,为了充分发挥高端人才的引领作用,2009年出台了《大理州优秀高层次人才选拔使用暂行办法》,开始评选表彰优秀高层次人才。根据实施情况2010年又对《大理州优秀高层次人才选拔使用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大理州优秀高层次人才评选条件和对象、选拔程序、选拔时间和人数以及作用发挥、管理服务、激励措施等方面的内容。目前我州的优秀高层次人才每三年评选一次,每届任期为三年,每届不超过50人,第一届优秀高层次人才共评选49人,第二届优秀高层次人才共评选48人。我们对评选出来的优秀高层次人才实行严格的考核管理,以每年度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实行年度考核奖励,若年度考核不合格将取消其大理州优秀高层次人才称号,不再兑现奖励。每届任期满后未能评选为下一届优秀高层次人才的,不再享受优秀高层次人才奖励。
2、关于“目前我州评选出来的高层次优秀人才中多数是单位的主要领导”意见落实情况是:为了确保评选出来的优秀高层次人才具有较强的代表性,我州优秀高层次人才的评选条件较高,必须是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技师、高级技师中技术精湛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必须是在社会上或者民间具有特殊才能、群众公认、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同时坚持公务员身份的一律不参与评选。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大理州优秀高层次人才选拔使用暂行办法》公开、公平、公正的组织,到目前为止评选的两届大理州优秀高层次人才中没有一位公务员身份的领导干部。由于有些行业的特殊性,特别部分科研站所的负责人同时也是科技工作者,所以在评选出来的人选中有一定比例的科研站所的负责人,他们在整个优秀高层次人才队伍中所占比例不大,第二届所评选人选中单位部门负责人所占比例仅为20%左右。但如杨志雄同志所反映的,在有的行业所占比例的确较高。在下届开始的评选过程中,我们会更加注意评选的广泛性,更加注重评选基层一线的优秀人才。
三、关于“我州在评选高层次人才的组织评选上也存在不够科学合理”建议的落实情况是:目前我州优秀高层次人才的评选采用的是由各级各部门自下而上广泛推荐确定初步人选、各级各部门成立评委会对初步推荐人选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人选、州优秀高层次人才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州委审议决定的程序进行,对拟表彰的优秀高层次人才还要在州内主要媒体、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监督。在今后的评选过程中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切实加强对优秀高层次人才推荐、评审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规范评委会专家确定、评审程序、民主发挥等方面的工作制度,并积极探索人才自荐、社会评议等有效途径,确保推荐评审的公平公正,将最优秀的人才选拔出来。
4、关于“评选时不仅要看一个人的获奖成果、发表论文等级及其排名和数量的多少,还要看这个人工作以来所主持完成的工作量,以及所取得的成绩成果在我州、我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贡献大小的经济指标”建议落实情况是:在今后的评选过程中我们也将引入更多科学合理、切合实际的评价因素,探索建立人才科学评价体系,更加全面客观的评价优秀人才,进一步激发广大优秀人才创新创业的动力,进一步强化人才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进一步推动幸福大理的建设。
针对以上情况,州委组织部代拟了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给杨志雄同志的回信。
(二)由于杨志雄同志在来信中未注明联系地址和电话,我们在大理州人社、科技、农业、卫生、教育、科协等部门以及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库中进行了广泛的查找,但到目前为止未找到杨志雄本人。
(三)对我州现行高层次人才评选奖励政策进行了系统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一是结合即将开展的大理州第二届优秀高层次人才届末考察,拟对现有高层次人才评选政策进行一次调研,充分听取基层广大科技工作者的意见建议。二是拟对今后的优秀高层次人才评选奖励工作进行创新和改进,目前已经提出大理州第三届优秀高层次人才评选工作方案待提请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三是进一步加大优秀高层次人才评选工作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人才工作的关注,推动人才强州战略的深入实施。
三、工作建议
鉴于无法联系到杨志雄本人,建议在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回复。
附:给杨志雄同志的回信
联系人:张建国 2319766
中共大理州委组织部
201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