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大理州第三届优秀高层次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大理 发布人:大理白族自治州 作者:大理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时间:2013-05-14 09:15:59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人才强州战略,营造各类人才创新创业创优的良好环境,激励各类人才在我州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为实现我州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建设美丽幸福新大理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经州委同意,决定今年开展大理州第三届优秀高层次人才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在我州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民族文化人才及其他优秀人才。
二、评选人数
大理州第三届优秀高层次人才评选人数为50名。评选应向中青年和生产、工作、科研、教学一线等基层岗位倾斜。不能任满一届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原则上不再列入选拔。
三、评选条件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在全州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勇于创新、敢于创业、勤于创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专业技术人才。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弘扬科学精神,在教学、科研、技术发明或推广、新产品研发与推广、医疗卫生、艺术体育、工程技术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专家、学者、学科带头人、行业优秀人才,其成果和成绩在省、州内外有较大影响且被同行专家公认,或获得国家、省级奖励和表彰的优秀人才。
(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本企业在全州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近三年来,没有发生负直接领导责任的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企业近年来利润增长,税收增加,职工收入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本人工作业绩突出,为企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企业管理水平达到同行业领先水平的经营管理者。
(三)技能人才。坚持业务学习,岗位练兵,在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中有突破性创造,能攻克技术难关并有独特的操作方法解决技术核心问题,且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在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生产力方面做出重大贡献。
(四)农村实用人才。努力学习、运用和推广先进的科学技术,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领办和创办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及经济科技实体,或在农副产品生产、加工、营销等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帮助或带领农民脱贫致富成效突出,为发展农村经济做出重大贡献。
(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积极投身社会工作实践,探索创新出有效的服务模式和工作载体,业绩显著、贡献突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并获得州级以上表彰。
(六)民族文化人才。对在传承和发扬我州民族民间文化方面做出重大贡献,其作品或成果在省和州内外有重大影响,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七)其他在我州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
四、评选程序
(一)逐级推荐。由各级各部门根据高层次人才条件,自下而上广泛推荐。人选初步确定后,由本人填写相关表格和提交能够反映本人专业水平、工作成绩的证书及有关材料。
(二)初审。采取条块结合的办法,由各级各部门分别成立初评委,对所推荐人选进行初审。初审后的人选要进行公示。
县市推荐的人选由县市初评委初审,公示无异议后,分专业上报州级主管部门审核。州级各部门根据本单位推荐人选和各县市报送的人选情况,综合进行初审,公示无异议后,报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评审。由州高层次人才评审委员会对州级各部门初审后报送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名单。
(四)报批。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建议人选进行审核,上报州委常委会审议决定。
(五)公示。州委常委会审议决定后,对拟选拔的高层次人才在大理日报、大理电视台公示,接受监督。
(六)命名。州委、州政府召开会议,对优秀高层次人才予以表彰命名。
五、组织领导
大理州第三届优秀高层次人才评选工作在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人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为保证评选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大理州第三届优秀高层次人才评委会,由有关领导、专家学者担任评委会成员,负责依照《大理州优秀高层次人才选拔使用办法》开展评审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开展第三届优秀高层次人才评选,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人才强州战略,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良好氛围的重大举措,对于激励各类人才在我州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拓宽选人渠道,严格评选条件,保证评选质量,真正把我州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做出重大贡献的各类优秀人才推荐出来。
(二)要加大宣传。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宣传,让广大干部群众了解评选优秀高层次人才的意义、评选范围和程序,并积极参与到评选工作中来。
(三)要把握进度。各县市要在5月25日前将材料分专业报送相关的州级主管部门,州级各部门要于5月30日前将本单位和县市的推选材料报送州人才办(州委组织部人才科)。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联系电话及传真:2319766。
(四)材料报送要求。
1、推荐单位党委(党组)的综合报告、《大理州第三届优秀高层次人才推荐表》和《推荐人选汇总表》一式三份。综合报告包括:组织推荐情况、人选产生过程、推荐理由、党委(党组)意见等。
2、推荐人选重大贡献的证明材料一式二份。证明材料包括获奖证书复印件和相关评价材料。
3、推荐上报的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并报送电子文档。
七、监督
第三届优秀高层次人才评选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监督电话:0872—12380、2428022。
附:1、大理州第三届优秀高层次人才推荐表
2、大理州第三届优秀高层次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