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三清洁”工作卓有成效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大理洱源县 发布人:洱源县 作者:施新弟 张琼 发布时间:2015-03-20 16:41:55
洱源县自“三清洁”工作开展以来,按照“垃圾全清运、污水进湿地、空地全绿化、农家肥下田、占道全清退、农业生态化”的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参与,挂钩部门积极帮扶,有效改善了洱海源头生产生活环境。
强化宣传教育。制定了“三清洁”活动宣教工作方案,切实加大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力度,千方百计发动干部群众积极、主动、自觉参与。召开了“三清洁”环境综合整治筹备会、动员会等共计908场次,制作并张贴、悬挂宣传标语614条,制作永久性宣传牌172块,出黑板报、墙报500多期。成立洱海保护宣讲团并组织开展了93场次宣讲活动,共有17560名干部群众聆听了宣讲。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动员,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初步形成了“自己的事情自己办、自己的劳动成果自己享受”的意识以及愿意干、乐于干、认真干、要干好的良好势头,广大群众在“三清洁”工作中真正起到了主力军的作用。
强化责任监管。一是落实主体责任。细化明确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城乡居民及县级挂钩联系镇乡领导、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等在“三清洁”工作中的责任。二是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由各镇乡党委、政府与辖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经营户及城镇居民、农村群众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86500多份。三是实行党员干部包村联户责任制。每个镇村干部至少包保一个自然村,每个村民小组长包保10户农户,每个村党支部委员联系3户党员中心户,每个党员中心户联系5户普通党员户。四是实行环境卫生责任公示制度。各镇乡在辖区集镇、村庄、交通干线、主要河流湖泊和车站、市场、广场等重点区域设立环境卫生责任公示牌,明确责任范围、责任目标、责任单位、责任人员、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强化工作创新。一是以组建洱海保护志愿服务队为抓手,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日”(每月第一周周一)和“节前”集中整治活动, 全年共开展12次集中整治。二是确定了2014年度61个重点村、6段重点水域和50个连片整治村和9个州级示范村,集中力量把重点村、重点水域、连片整治村及示范村建设成“三清洁”工作的示范区域。三是全面推行农家肥下田,大力倡导“田间少种一平米,路边粪堆全下田”,引导农户统一把粪堆堆放到田头地脚,严禁在村庄内、道路旁、河湖岸随意堆放粪堆。四是全面整治空闲地,采取绿化、硬化或种植农作物等办法有效利用空闲地,有效预防空闲地上乱堆乱放乱倒垃圾的现象。
强化资金筹措。县委、县人民政府确定了每年县财政安排不低于400万元的资金,专项用于以“三清洁”为重点的洱海保护宣传教育工程。2014年共投入经费760万元(不含环保项目),主要用于重点村、集中连片村整治、河道整治和小型环保设施购置、保洁员工资等方面的补助。同时,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将全县农村垃圾清运费的收取标准从每户每年3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元,达到平均每户每年60元左右,有效解决垃圾清运费不足的问题。
强化督促检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三清洁”办公室等组成联合督查组,制定督查方案,实行随机抽查和定期督查相结合,对督查中发现的环境卫生整治效果不明显、脏乱差突出等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在洱源电视台、《洱源通讯》和洱源手机快讯等县级媒体曝光,共下达整改通知书115份,县级媒体曝光36条,提高了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