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古城保护管理工作有序推进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大理剑川县 发布人:剑川县 作者:剑川时讯 吴剑熔 发布时间:2013-07-12 10:11:46
剑川古城始建于明代嘉靖年间,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古建筑文化独特,古民居保留数占全城民居总数的90%以上,是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云南省旅游小镇,为滇西北著名的白族特色历史文化名城。近年来,县委、政府先后出台《剑川县城总体规划(修编)》、《剑川县古城保护规划》,古城保护区面积达0.89平方公里,剑川古城旧貌新颜交相辉映,数百年老城容光焕发、熠熠生辉。
投资金,稳步推进古城改造。我县按照“一城两风格、一古一新、交相辉映”的思路和“保护为主,修旧如旧”的原则,投入1500万元完成了“赵藩文化园”及广场项目建设,巍峨雄壮的剑阳楼挺起了古城的一道靓丽风景;引进水阁潭片区玉水寨项目,目前投入资金1200多万元,浓郁风格的白族文化旅游服务项目初具规模;投入4000万元,实施了古城道路、供排水、绿化、路灯、沿街建筑立面整治等基础实施工程,古城的适居性和美化性得到极大提升,同时修复了古城东西南北等各主要街道、修复了伽蓝桥、西门外桥、文魁牌坊和进士牌坊等古城标志性工程及4个名人故居和部分明清古建筑群,编制了《古城水阁潭片区整治规划》,古城保护力度不断夯实。强机构,确保监管执法到位。为进一步推动特色城镇和旅游文化的发展,2012年,专门设立剑川古城保护管理委员会,隶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专管古城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按照《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存村名街保护条例》结合该县相关规划对古城范围内的新建筑和修复行为进行严格管控,2012年对21起建筑行为进行管控,有效制止了各种违规建筑行为,保护了古城面貌的协调统一。广宣传,提高古城居民意识。古城管委会将古城保护与管理的举措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印刷成“致古城居民的一封信”、“致五个社区在职干部的一封信”,发放到户;开展古城保护开发问卷调查;组织金华镇社区干部开展白族民居式客栈参观学习。建体系,强化古城保护政策支持。结合实际情况,对《云南省剑川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试行)》进行重新修订,同时拟定《剑川古城保护和开发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提高了古城保护开发工作的实际操作性和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