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县:着力“六项措施”强力推进“三清洁”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大理南涧彝族自治县 发布人:南涧彝族自治县 作者:县“三清洁”办 张宜 发布时间:2015-03-26 15:42:16
为助力美丽乡村建设,以良好的环境迎接自治县成立50周年,南涧县着力突出六项举措推进“三清洁”深入开展。
遵循“三严三实”,以更高的标准推进“三清洁”。把“三清洁”作为领导干部“谋事要实、创业要实”的对照检查标准。与党建“五包”相结合,把“三清洁”纳入领导挂钩包村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日清扫、周清运、月处置、季督查、年考核”的要求,努力形成“户定点、组分类、村收集、镇清运、县处理”的垃圾生态处理流程。山区村、组因地制宜,做好垃圾的分类、焚烧、减量、还田或掩埋。把“三清洁”作为整治为官不为的重要内容,对“三清洁”工作搞形式主义、“一阵风”、表面应付的进行问责。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以群众化参与推动“三清洁”。通过村民自治“一事一议”模式,收取农村居民垃圾处理费,每人每月不低于一元钱,让老百姓主动关心、参与环境卫生整治(五保户、低保户免收),并达到全覆盖。对“一事一议”收取垃圾清运费达到95%的村委会以奖代补10000元、村组1000元。
明确责任,以严格的责任体系推动“三清洁”。充实调整县“三清洁”领导组及成员单位,在乡镇成立“三清洁”办公室,配备1至3名工作人员。队伍延伸到村组,各村民小组明确1—2名保洁人员,负责村组保洁。明确专人做好公路沿线环境卫生的清扫。县“三清洁”领导组与乡镇签订“三清洁”责任状,乡镇党委、政府与机关站所、各村(居)委会签订责任状,村委会与农户(居民)签订“门前五包”责任状(“门前五包”即:包卫生、包绿化、包文明、包亮化、包安全)。
抓建设、强管理,以改革的举措推进“三清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对各类设施要求明确权属,建立台帐,对各类活动场所、公共厕所、共用设施有专人负责清扫、专人负责管理。对水库、水窖进一步明确产权和收益权,落实河段长制,切实加强水源地的管理。推进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畜禽规模养殖污染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鼓励农民使用农家肥、生物有机肥及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大力推广绿色防控技术。转变职能,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大市场化动作,积极引入民间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生产经营,在建设用地、扶持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
突出重点、集中整治,以项目化推进“三清洁”。重点整治“堵、乱、脏”三难问题,做好集镇划行规市、规范停车位、摊位,坚决制止违规占道行为,开展“禁白”专项整治。抓好祥临线、南涧至景东线(老214线)、南涧至小湾线三个公路示范带三清洁和8个乡镇示范村的30个县级示范村建设。力争实施公郎、宝华2个生活垃圾处理场和乐秋、拥翠、碧溪、小湾、无量5个乡镇简易垃圾中转站建设,建垃圾池、焚烧池700个以上。
运用好“两个条例”,以法律的手段推进“三清洁”。运用好《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南涧彝族自治县城乡建设规划条例》。对破坏、损毁公共设施和文物古迹、擅自砍伐或者毁坏绿化、花草、破坏、污染公共饮用水源、向村庄、道路、沟渠和公共场所排放污水、倾倒垃圾的人畜粪便、擅自在村庄道路、公共场所搭建建筑物等,违反规定的按有关法律责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