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以“三清洁”为载体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带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大理 发布人:大理白族自治州 作者: 陈应国 发布时间:2014-12-04 08:59:16
祥云县遵循“城镇要美、乡村必须美”的原则,不断创新开展“三清洁”活动机制体制,把开展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与城乡统筹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以生态保护为核心,以生态县建设为抓手,全面创建“三清洁”文明交通示范带,使河流更清澈、道路更通畅,让美丽乡村风景独有,广大群众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祥云县境内高速公路、国道、公路纵横贯通,交通四通八达。然而,众多的道路,以及大量的车流、人流给交通主干线日常清扫保洁带来了较大的压力。对此,祥云县从当地实际出发,切实解决交通沿线环境卫生整治责任主体不明确、整治任务重、整治难度大、整治工作容易反弹等问题,将县境内长达193公里的320国道路段、祥姚路等12条主要县乡公路和交通主干道列为“三清洁”文明交通示范带。并明确全县乡镇党委、政府为责任主体,交通部门、公路管理养护部门、沿线村组为主体力量,积极开展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带活动。由县财政拨出专项资金,先期安排财政资金70万元,按照每公里每月300元的标准补助到各乡镇,专项用于交通示范带建设。其中,上半年经费用于各乡镇进行集中整治,下半年经费视保洁情况按月下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过境乡镇负责组织日常清扫保洁,助推“三清洁”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深入开展,努力打造一批视廊通透、清洁有序、景观和谐的文明交通示范带。
在开展“三清洁”文明交通示范带创建中,祥云县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全民环保意识、生态文明意识和环境清洁意识,形成全民动手保洁的社会风尚。祥云县还制定了文明交通示范带集中整治和日常管理的统一标准,从今年7月以来,全县各乡镇按照创建标准和要求,认真开展集中整治。通过对沿线群众和过往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对道路两侧、路肩及侧沟内原有的垃圾、农家肥和农作物进行彻底清理,并对占道经营和占道物品进行规范管理,使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在各乡镇集中整治结束后,该县对照建设标准进行考核验收,验收合格的逐月拨付日常保洁工作经费,不合格的则停拨当月经费,由乡镇组织整改合格后再行拨付。同时,在完成集中整治的基础上,各乡镇结合实际,积极整合交通部门、公路管理养护部门、沿线村组的力量,采取公路管理段员工参与整治、保洁公司承包、聘请沿线村民和村组干部担任保洁员和监督员等方式,认真做好日常清扫保洁和监督管理工作。通过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带,全县主要县乡公路和交通主干道的“脏乱差”现象得到了有效解决,营造了干净、整洁、畅通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