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云县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拔穷根”
来源: 作者:汤志远 发布时间:2015-12-24 09:11:42
祥云县抢抓国家和省州加大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支持力度的重大机遇,按照《祥云县易地扶贫搬迁三年(2016-2018年)行动计划》启动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力争通过3年努力,投入9亿元资金,基本完成3000户1万人以上和30个以上安置点(新村建设)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把握好群众基本需要和长远发展的关系,坚持规划先行。该县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领导组,设立指挥部和办公室专职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各乡镇也迅速组建工作班子,指定专人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坚持先规划后建设,把改善安置点水、电、路等配套设施与安置点住房建设统一规划。同时,严格做到“五个杜绝”,即杜绝优亲厚友、独断专行、暗箱操作的行为,杜绝乱告、乱访、乱传和不按规划建房的行为,杜绝无规划、无可研方案、无户型设计的盲目行为,杜绝不经审批乱围、乱占、乱建的行为,杜绝作风漂浮、违规建设、违规使用资金和不担当不作为的懈怠行为。编制了易地扶贫搬迁示范点规划,规划搬迁户3646户12761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179户3949人。
把握好不愿搬和搬不起的关系,坚持整合力量。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微信等媒体让群众正确理解和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对搬迁意愿不强的群众,通过政策宣传和思想动员,引导他们通过搬迁脱贫致富;对自筹能力差、想搬又搬不起的困难群众,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扶持力度。目前,已争取到第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贷款7.9亿元,第二批3.8亿元贷款正在积极争取中。同时,将开展“挂包帮”“转走访”工作与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相结合,搬迁安置方式采取集中或插花搬迁与集中或插花安置相结合,将新村建设与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相结合,将产业发展与新景打造相结合,将贫困户优先与长远发展困难户、特困户、“五保户”相结合,用活专项债券资金,计划整合资金95615.26万元(含搬迁户自筹资金)。
把握好整体和部分的关系,坚持试点带动。启动了云南驿社区、天马社区和下庄镇大仓村、玉龙庄自然村4个示范点建设,实现先行突破。云南驿社区、下庄镇大仓村安置点建设有效地将群众脱贫与古建筑风貌保护、旅游产业、特色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天马社区安置点结合广大铁路改扩建项目搬迁,主要解决小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玉龙庄自然村安置点建设与“空心村”整治相结合。在示范点建设中,突出民族文化特色和整体功能性,力求“一村一貌”,做到人畜分离、厨卫入户、产村融合。
把握好生产和生活的关系,坚持群众利益。一方面,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强化资金管理,加强工程质量监管。另一方面,坚持因地制宜、安置点上山节约土地的原则,对继续耕种原有土地、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贫困户,大力扶持发展养殖、林果、蔬菜等优势特色产业,提高经营性收入;对有条件的村组,引进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逐步提高搬迁群众财产性收入水平;对外出务工的群众,加大技能培训力度,增强搬迁群众的就业能力,逐步增加工资性收入。通过多渠道多方式解决好搬迁户的后顾之忧,努力实现为贫困村“拔穷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