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切实加强有成效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大理大理市 发布人:大理市 作者:李 胜 郭鹏昌 王 珊 发布时间:2011-12-12 10:36:58
洱海是大理人民的“母亲湖”,保护好洱海,就是保护大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基。“十一五”期间,我市高度重视洱海保护治理工作,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十二五”期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洱海保护治理力度,初步实现“山青、水美、民富、和谐”的绿色流域建设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市牢固树立“洱海清、大理兴”的理念,按照“治湖先治污、治污先治源”的思路,坚持“政府主导、规划治保、科技先行、化整为零、属地治理、分类实施、绩效考核、跟踪问责”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采取强化职能职责、健全高效领导协调机制、着力推广科技、多方筹资、强化工程治理、建立绩效评价制度、狠抓宣传、激励群众等措施,洱海保护治理取得初步成效。洱海水质连续六年总体稳定在Ⅲ类,其中21个月份水质达到Ⅱ类,水体自净能力明显提高,流域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此外,2007至2010年共征收水资源费3441.51万元、洱海风景名胜资源保护费1.486亿元全部投入洱海保护治理,实现了“以水养水”。同时向社会公开招聘垃圾收集员、河道管理员、滩地管理员,切实解决了农村富余劳动力。洱海周边生态环境的改善,为招商引资和旅游事业创造了最佳环境,成就了大理最适宜人类居住地方的美誉。
“严管源、慎用钱、质为先”是大理“十一五”洱海环保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的成功经验。结合洱海被国家列为全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的实际,“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在前期洱海保护治理成果的基础上,坚持科学发展观,以“让河流湖泊修养生息,建设绿色流域”为指导思想,认真组织实施2011年大理市第二(海东)垃圾焚烧发电工程、苍山灵泉溪生态环境保护清水产流入湖示范工程、洱海月湿地修复工程等生态环境保护试点项目10项,总投资98418.6万元。目前项目已开工建设8项,2项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同时,我市将进一步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制定实施意见和考核方法、严格监管工作、加大宣传和资金投入,争取在“十二五”末,实现洱海水质稳定保持Ⅲ类,力争达到Ⅱ类,流域饮用水源地水质100%达标,生态功能得到恢复和加强等目标,为国家创建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提供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