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扎实推进“三清洁”工作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大理洱源县 发布人:洱源县 作者:施新弟 杨金华 发布时间:2014-05-04 08:45:48
洱源县以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广泛动员全县干部群众,常态化、规范化组织开展“三清洁”工作,着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环境卫生问题,让城市道路更靓、河流湖泊更清、田园风光更美、集镇村庄更洁、干部群众文明程度更高,创建干净卫生、整洁有序、优美文明的城乡人居环境,加快推进美丽幸福新洱源建设。
坚持开展集中整治。一是开展节前整治。在每年的元旦、春节、“三月街”民族节、劳动节、中秋节、国庆节、州庆和汛期前1周内,广泛发动干部群众,对各自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二是开展环境卫生日活动。在确定的每月第一个周的周一环境卫生日,组织全县广大干部群众对各自的办公场所、居民小区、集镇村庄、学校、旅游景点、厂区、车站等进行清扫,有效净化工作生活环境。三是开展重点区域整治。每年确定60个自然村和6段水域,作为全县重点整治村和重点整治水域,由县补助一定经费,镇乡党委、政府派出整治工作组,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因地制宜集中开展整治,把重点村建设成为群众环保意识强、卫生习惯好、环卫设施齐、环境综合整治常态开展、村容村貌干净整洁的美丽乡村,把重点水域建设成为“面清、岸洁、有绿”和水质改善、水流通畅的生态水域,带动“三清洁”工作全面开展。
全面推行粪堆下田。针对洱源是乳牛大县,每天都要产生大量畜禽粪便,多数地方的群众则有把畜禽粪便随意堆放在河湖岸、道路边、村庄内的不良习惯,下大力气在全县范围内全面推行粪堆下田,动员和引导农户统一把粪堆堆放到田头地脚,一律不准在河湖岸、道路边、村庄内堆放粪堆。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对拒不执行的群众,采取必要的措施,发现一堆清除一堆,坚决防止反弹,逐步规范群众的不良生产生活行为习惯。
抓好空闲地的整治。切实加强对空闲地的整治和管理,可因地制宜,采取能利用的利用、能绿化的绿化、能硬化的硬化、能种植农作物的种植农作物等方式,对全县集镇、村庄内集体和私人所有的未利用空闲地进行全面集中整治,彻底改变在空闲地上乱堆乱放垃圾、杂物等情况。同时,切实加强管理,对在村内道路、公共场所乱堆乱放石头、建筑材料、杂物、农作物秸秆等情况进行坚决制止,确保村容村貌整洁。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针对环保设施较为完善、基础设施条件好的村落,群众的环保意识就相对较强,参与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就高,村容村貌就干净整治;反之,凡是环保设施缺乏、基础设施条件差的村落,群众的环保意识就相对较弱,参与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不高,村容村貌就比较差的实际,把“三清洁”工作与生态文明试点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相结合,进一步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广大农村垃圾、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加强道路硬化和绿化美化等工作,推动“三清洁”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取得新的成效。
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一落实相关责任。细化明确各级各部门和城乡居民及县级挂钩联系镇乡领导、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等在“三清洁”工作中的责任,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二加强日常保洁。在全县所有自然村、交通干线,确定一定数量的保洁员,负责做好日常巡查保洁工作,及时清扫垃圾,清除杂物、粪堆。巩固好“政府补助、群众缴费、袋装收集、定时清运”的农村垃圾清运模式,定时清运垃圾。三开展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工会、老协会等的作用,在洱海流域内的每个自然村都组建一支环保志愿服务队,深入持久开展环境卫生志愿服务活动。四多方筹集资金。县镇(乡)村三级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不断加大投入的同时,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对垃圾清运费的收取标准进行适当调整,确保垃圾清运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