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涧县十项措施推进项目建设促进投资增长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大理南涧彝族自治县 发布人:南涧彝族自治县 作者:县政府办 王振慧 发布时间:2015-05-12 16:46:11
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为切实推进全县项目建设,促进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南涧县制定十项措施,确保今年各项经济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实行经济运行分析制度。针对第一季度经济运行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按月度、季度对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分析,提高调研实效,及时发现和解决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对欠目标进度的经济指标,逐项分析问题、查摆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对策措施,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由县统计局负责收集汇总后报县人民政府。
实行重大项目集中开工和项目指导员制度。始终紧抓投资不动摇,加快推进全县确定93个重点项目建设,以时间倒逼推动项目,每月排出新开工项目计划表,扎实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审批步伐,千方百计落实开工条件,确保与全州同步实行每季度一次的集中开工。每个重点项目由主管部门确定一名项目指导员,具体负责该重点项目的相关业务及技术指导,指导项目实施部门解决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实行银政银企联席会议制度。县政府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银政银企联席会议,也可根据项目情况适时召开有针对性的对接会,搭建平台。银政银企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根据分管工作资金需求召集,具体由县政府金融办和人行南涧县支行负责筹办。
实行政府领导挂钩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制度。全县每个乡镇由1名县政府领导挂钩联系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实行分乡镇包干、督促协调县下达的年度各项主要目标,重点基础设施、重点产业项目推进工作。挂钩联系领导每月至少一次深入挂钩联系乡镇调研了解情况,督促乡镇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及时帮助解决乡镇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实行政府领导挂钩重点企业和县级部门挂钩重点项目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营造我县重点企业平稳、高效发展的良好环境,促进各类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保持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行县人民政府领导联系帮扶重点企业制度,县政府挂钩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深入走访联系企业,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和发展动态,协调解决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实行县级部门挂钩重点项目制度,由县级部门对全县实施的重点项目挂钩联系,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规划、土地报批、环评等工作。
实行固定资产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充分调动各乡镇、各部门抓项目、增投资、促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县政府决定建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责任制。以下达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为基数,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分解报送、建设推进、实物量形成、入库统计等工作作为考核内容。考核项目为单项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以县统计局入库认定为准。每季度末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固定资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评结果作为年度工作责任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年末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考核、严格兑现奖惩。
实行乡镇财税目标责任考核制度。为充分调动各乡镇完成财税收入任务、培植财源、依法理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行乡镇财税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设立乡镇财税目标责任考核制度,考核结果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的综合目标考评。对完成财税目标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乡镇领导给予奖励;对主观努力不够、未完成责任目标,或贻误工作的责任人,予以问责。
实行向上争取资金和招商引资工作领导负责制度。全县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亲自协调,形成“一把手”抓向上争取资金和招商引资的工作格局。严格考核奖惩,按月通报情况。由县财政局、商务局分别负责收集汇总各乡镇、各部门向上争取资金和招商引资情况,于每月30日前进行通报。
实行重大项目月督查制度。全面实行“时间倒逼程序、目标倒逼进度、督查倒逼落实”机制,对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进行勤督勤查、严督严查,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千方百计抢工期、赶进度,确保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各项目责任单位于每月26日前向县政府督查室上报本都门重大项目推进情况,存在问题、采取措施等,由县政府督查室汇总后于每月30日前报县人民政府。
实行问责通报制度。始终把推动各项工作作为“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县监察局、县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对推进年度目标任务措施不力、推进迟缓、落实不到位的,严格按规定进行通报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