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今年施行
来源:云南基层党建网大理 发布人:大理白族自治州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24 12:23:12
《大理州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今年施行
新修订的《大理州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经州人民政府研究通过,于今年贯彻施行,目前正进行奖项申报。
科学技术奖励制度,是一种激励创新的政府奖励制度,此次修订施行的《大理州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一是为更广泛地激励创新,对那些研究人员付出诸多心血,且对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有一定参考或利用价值,但又达不到三等奖以上奖励标准的科技成果,给予其鼓励奖,一方面增强各类科研人员积极参与创新发展的信心;一方面有利于打牢创新研究基础,拓宽科技奖励资金和科技奖项目申报来源,促进高、中、低层次科研协调发展体系的形成。二是虽然国家和省的奖励制度均设置了杰出贡献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和科技合作奖5类奖项,但考虑到大理的科研实际,暂未设立自然科学奖。三是重奖有突出贡献的科技成果和科研人员,原来设立突出贡献奖的奖励额度是10万元,修订后设立的杰出贡献奖,将奖励额度提高到了50万元,在相对加大对个人奖励力度的同时,突出项目资助,有利于推进大理的创新团队建设;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一、二、三等奖奖励额度,也分别由原来的2万元、1万元、0.5万元提高到6万元、3万元、2万元。四是变原来的两年一评奖为一年一评奖,与国家、省的评奖工作相衔接,对评出的奖项,将根据情况确定一年或两年以上召开一次科技奖励大会。其中,每年评奖总数不超过50项,包括不发奖金的鼓励奖和科技合作奖。
为保证全州科学技术奖励评奖质量,有关部门表示,将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对高等级奖项进行严格控制,并加强和改进组织工作以提高评奖工作的科学性、公平性和透明度。《大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