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管理应做到细化再细化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大理 发布人:大理白族自治州 作者:朱 册 发布时间:2015-05-07 10:14:43
在近日召开的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大会上,我州宣布将创新管理办法,实行“党委领导,政府组织,镇村为主,部门挂钩,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覆盖洱海全流域的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度。
网格化管理责任制度重点是要突出各级组织在洱海保护治理中的责任和义务,将洱海保护治理责任全方位细化分解到全流域16个乡镇、159个村委会、854个自然村、29条重点入湖河流的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全面建立起纵向以入湖河道沟渠为主线,横向以周边村庄、农田、湿地、库塘为对象,以流域乡镇、村委会行政辖区为单元格的责任划分体系,推动流域保护网格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洱海保护实行精细化管理。
笔者在同我州一些环保专家交谈时了解到,国家发布的《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就早已明确提出:各地要将本行政区域划分为若干环境网格,逐一明确监管责任人,落实监管方案。专家学者们认为,具体到各级环保部门,网格化监管应做到细化再细化:
一是细化监管区域与监管单位。首先,环保部门要按照执法全覆盖、监管无盲点的管理要求,细化监管区域。对本行政区域应按镇村划定若干单元网格,明确责任单位和监管人员,实行封闭式环境管理。其次,要按把握重点、突出效能的管理原则,细化监管单位。根据划定的单元网格,摸清重点污染源、一般污染源数量以及环境信访等底数,在公平合理的前提下,定岗定位,确定排污单位的主管人员和协管人员。
二是细化监管任务。根据《环境监察办法》的相关规定,细化环境监察人员的工作任务,细化环境监管职责。具体包括按规定落实、完成各项环境监察工作任务,完成现场环境监察频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及时调查处理信访纠纷案件,在规范程序的前提下足额征收排污费等工作。
三是细化环境管理制度。根据污染源的环境安全隐患程度、污染物排放状况、环境信访数量等情况,实行分类、分级监管,对重点排污企业应加大监管频次,强化监管力度。对辖区所有污染源企业建立基本信息、污染源排放、环境违法行为等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实行环境监察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交叉互查活动,以此提升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是细化责任追究。对网格片区内应当监管而未监管到位或失查,导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依法应当现场作出责令整改决定而未作出的;对超标排放污染物、采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造成环境事故以及不落实生态保护措施造成生态破坏等行为,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的;环境信访调处不及时,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结束的等行为,要细化责任追究范围和追究方式,明确主管人员和协管人员责任,确保网格化管理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