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流于形式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大理洱源县 发布人:洱源县 作者:何敏 发布时间:2014-12-23 08:55:00
当前,各级党委均要求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奉献社区、服务群众的活动。广大在职党员响应号召,到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不少单位党组织还牵头集中组织开展了服务活动。
“在职党员进社区”初衷好、立意好,这是新形势下改进党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载体。但要贯彻落实要求,切实发挥作用,长期坚持下去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在广大的报到在职党员大军中,不乏有来到社区把报到单一交,领个回执单、盖个章就走了的人;不乏基本信息登记台帐中所留信息不全,特长爱好以及服务意向不写的人;不乏有让别人代送表格代为报到的人;不乏有以一次集中活动代替了整个活动要求的人;更甚者还有在社区工作人员邀请其参加活动时态度生硬、以工作忙为理由推托拒绝参加服务活动的人。试问,这样的在职党员报到又有何意义?如何能发挥作用呢?
“在职党员进社区”是党激发基层队伍活力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一项需要各方配合,长期努力的探索,要想真正使这项活动健康持久地开展下去,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在职党员、社区党组织三方面要形成共识,密切配合,建立活动长效机制。从单位党组织来讲,要加强教育引导,做好思想工作,让所有的党员都真正重视起来。只有解决了思想上的问题,才能调动在职党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还应把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情况作为对在职党员的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内容,硬化抓手,形成推力;从在职党员来讲,应将进社区作为常态工作,社区家园,共住共建。要切实增强主动性,将自己的特长、爱好和服务意向与社区党组织讲清楚,主动与社区取得联系,选择适合自己特长的方面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有关工作和活动,帮助社区开展工作,密切联系所接触的社区居民,通过认领公益岗位、开展帮扶活动等措施,力所能及地开展工作和活动,为共建文明和谐幸福社区做出应有的贡献。从社区党组织来讲,应根据在职党员特点和社区工作实际,设计和组织开展活动,与在职党员保持密切联系,发挥好在职党员的作用,建立定期组织在职党员开展共建活动的长效机制。通过三方面的共同努力,使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达到活动预期目的,不能让“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流于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