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刷“朋友圈”要守纪律
来源: 作者:李春达 发布时间:2015-12-29 09:28:00
互联网时代,微博、微信、QQ应有尽有,这既方便党员干部通过各种渠道获取丰富多彩的信息,又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提升鉴别信息真伪能力的要求。
据《中国纪检监察报》报道,东部某市公安局副局长、中共党员吴某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了一篇文章,并发表评论大肆抨击、公然否定“一国两制”,这种行为因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受到纪律处理。
法律是对公民的最低要求,但党纪严于国法,对于党员干部来说,不仅要遵守法律法规,更要遵守党的纪律。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体现了对党员的高标准、严要求。
党员干部和普通公民一样,有权利在网络空间发表评论、转载文章,但必须知道,互联网时代,微信“朋友圈”就等于公共空间,发表观点必须遵守党的纪律,这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任何时候都不能忘了自己的身份和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