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好廉方能用好权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大理 发布人:大理白族自治州 作者:雷 波 发布时间:2014-06-24 09:04:58
清正廉洁,是为官从政的基本操守。十八大以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已成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制度建设中的一剂“良方”。但要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良方”还得配“好药”,公开述廉无疑就是一剂“好药”。
领导干部述廉是权力公开、改进作风、强化监督的要求和重要形式。述廉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自我约束力,时刻紧绷廉政勤政这根弦,能把一些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起到将反腐败关口前移的作用。过去的述职述廉,大多是“关门述廉”、“自娱自乐”,而且述职多述廉少,往往演变成领导干部为自己“歌功颂德”的表演秀,不但没有实质意义,反而失去民心。
今年以来,云南省推行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上级纪委全会公开述廉,是加强和改进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创新举措。公开述廉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自我检查、自我约束和自我提升的过程。将述职述廉变为专项述廉,把“关门述廉”变为“公开晒廉”,能有效防止述廉在实际操作中变味,避免官员借此为自己“歌功颂德”,并让官员在公众面前成为“透明人”,既给群众一个明白,也还干部一个清白。
只有述好廉方能用好权,这种防患于未然的“引权入笼”廉政建设新举措,能让领导干部树立“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人心”的意识,主动、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带头改进作风、纠正“四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