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贵在“行”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大理 发布人:大理白族自治州 作者: 雷 波 发布时间:2015-03-19 08:07:34
近日,法官邹碧华的突然离世,震动了法律界乃至整个社会,他以一个法官的身份赢得了整个法律圈的尊敬,引发社会普遍的共鸣,被人们称之为“邹碧华现象”,这是对邹碧华事迹和精神的高度概括。
“天下大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十八届四中全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绘制好了蓝图,但再好的法律法规,如果不去执行或运用不当也只能是一纸空文。司法行政部门承担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司法工作者能否当好依宪行政、依法行政的排头兵,是依法治国能否顺利推进并取得成效的关键。如果说各级领导干部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那么各级司法工作者就是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中的“关键”。
“这样的法官百姓需要、法治建设需要。”这是社会对邹碧华的高度评价,更是老百姓的内心呼声。作为一名法官,邹碧华坚定的理想信念、法治精神和公正为民、忠诚敬业、勇于创新、敢于担当、自觉奉献的精神都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铸造一支法制观念强、作风过得硬的司法干部队伍,是保证依法治国顺利实行的关键。各级司法工作者只有像邹碧华一样争做推动依法治国的排头兵,争做推动司法改革的先行者,依法治国才能真正“踏石留印,抓铁有痕”,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保证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圆满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