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36期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大理 发布人:大理白族自治州 作者:活动办 发布时间:2014-05-28 17:30:54
大理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简 报
第36期
中共大理州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5月28日
祥云县实施“三丧失”救助工程
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祥云县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紧紧围绕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把解决丧失劳动能力、丧失经济来源、丧失脱贫基础的“三丧失”特困户生活问题作为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主导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骨干作用,积极开展帮扶救助工作。
准确定位,找准服务需求。以县、镇、村、小组四级党组织为依托,全县党员干部通过“三深入”、“四联户”、民情访谈等方式,收集、梳理民情民意,找准服务需求。一是界定救助对象。把全县常住户籍的城乡居民中,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丧失经济来源和丧失脱贫基础的特困户,以户为单位认定为“三丧失”特困户救助对象。二是明晰工作思路。以“分类托底保障”的工作思路,从2014年开始进行救助,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对全县“三丧失”特困户救助全覆盖,使他们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并积极探索“三丧失”特困户的住房改善、看病、就学,编织起一张安全牢靠的民生托底保障网。三是明确救助标准。按照“以户认定、以人补助、人户结合”的方式确定生活救助标准,以每户每月200元补助再加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发放。
层层把关,确定服务对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逐级调查、核准,准确筛选出“三丧失”救助对象。一是村组摸底初筛。以乡镇党委为责任主体,以村党组织为具体实施单位,与村民小组长对辖区内贫困户的情况进行筛查摸底,初步筛查出符合“三丧失”特困户救助条件的贫困户,并将初步筛查结果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符合条件的作为救助对象,向镇党委申报。二是乡镇调查核实。镇党委成立工作组,由党员干部对各村初步筛查出的符合救助条件的“三丧失”特困户进行逐户走访调查,进一步核实情况,确定救助对象后,由核查组成员和镇党委书记签字,并公示7天。三是县级审批建档。县委派出10个工作组,深入全县10个乡镇,驻村对乡镇党委上报的“三丧失”特困户家庭进行全面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建立图文并茂的专门档案,上报县“三丧失”救助办公室审批,全县共632户“三丧失”特困户被纳入救助体系。
创新方式,拓展服务渠道。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主导作用,创新方式、精准救助,让服务更具人性化;同时,有效整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汇聚力量,壮大救助队伍。一是各级组织精准救助。各级党组织通过严格程序、强化对资金管理、发放的监督,同时,结合党员到社区、村组服务等活动,在各党支部建立党员志愿服务队,义务照顾不能自理的困难群众生活,定期帮助他们购买生活用品并送到家中,确保救助实效。二是一对一联系服务。建立县、乡镇、村(社区)干部挂钩“三丧失”特殊困难家庭制度,分户包干,结合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为“三丧失”特殊困难家庭发放民情联系卡,进行一对一服务,定期深入这些家庭中开展看健康状况好不好、看精神状态好不好、看生活物资缺不缺,问困难、问需求、问发展的“三看三问”工作。三是社会各界自愿认助。县财政每年将“三丧失”特困户生活救助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同时,为拓宽资金来源渠道,鼓励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捐款、结对、自愿认助等方式积极参与“三丧失”特困户生活救助。目前,已经有200户“三丧失”家庭被商会和企业踊跃认助。
建章立制,完善服务保障。在“三丧失”特困户救助工作全面推开的基础上,逐步探索建立了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三丧失”特困户救助规范化、制度化的长效机制,确保“三丧失”救助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县级成立了“三丧失”特困户生活救助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乡镇成立了“三丧失”特困户生活救助工作办公室;各村党支部和村民小组分别成立了工作小组,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统领“三丧失”救助工作。并建立完善了“三丧失”特困户信息共享、动态管理、资金投入保障和扶持救治的制度,为救助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构建齐抓共管格局。为有效整合各种资源,形成合力实施救助工作,专门成立了党委统一领导,财政、民政、教育、卫生、扶贫、残联、妇联等17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和优势,进一步形成各党委、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推动救助工作。三是探索建立考核机制。印制服务联络登记卡,记录党员干部开展走访服务情况,作为改进作风、服务群众的重要依据和考核评价干部“德”的重要参考,引导形成关爱帮扶的良好风尚;各级党委切实履行“三丧失”特困户生活救助筛查、调查、审核和公示等职责,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失职渎职的党政干部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