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25期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大理 发布人:大理白族自治州 作者:活动办 发布时间:2014-03-31 08:41:38
大理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简 报
第25期
中共大理州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28日
按: 3月12日,云南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简报》第113期对中央第四巡回督导组《督情快报》第2期进行了全文转发,文中指出当前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现全文转发,全州各级各部门和各督导组要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督 情 快 报
(第2期)
中央第四巡回督导组 2014年3月9日
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中
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3月初以来,我们先后到四川、云南部分市、县,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进行调研,分别与市、县领导班子成员及督导组组长进行了个别谈话,召开了执法监管部门、窗口单位、乡镇、街道、企业、学校、村、社区等党组织负责人座谈会,实地走访了行政服务中心、医院、福利院、农户、城市棚户区等。从调研情况看,各级党委严格按照中央要求,认真扎实开展活动,开局总体良好。
通过调研,我们也发现了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一是部分市、县领导干部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认识还不到位。有的同志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规定书目不够深入,学习形式比较单一,简单地把这次学习当成平常一般性的学习,交流体会和思想交锋比较少,没有深入理解这次活动是为我们党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做思想上作风上组织上的重要准备;有的进入状态比较慢,对整顿“四风”认识不足,谈发展问题多、谈作风问题少,谈一般性问题多、谈个性问题少,谈别人的问题多、谈自己的问题少。二是部分同志对教育实践活动与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认识不清。有的同志强调发展任务重,担心搞活动会分散精力、影响发展;有的认为好不容易凝聚起来的发展势头会在整顿作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受到影响;强调保护干部多,对如何转变作风、改善干群关系、增进干群感情、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想得少。三是有些基层干部思想比较复杂。一方面,担心政绩得不到肯定、怕自己得不到正确对待、怕挨整,心里忐忑不安。另一方面,存在等待观望甚至消极抵触的情绪,要求顶层设计多,自己主动思考求变少,对一些习以为常的做法被改变,如禁止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控制公车使用、压缩办公用房等,有一定抵触情绪。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建议:一要把学习抓深抓实。组织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带着问题学、带着感情学,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集体学,开展思想交流,消除思想顾虑,真正把自己摆进去,让学习入心入脑,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到群众中真听意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工作一线和群众家中,与群众零距离接触,向群众虚心求教,以诚意感动群众,真听意见、听真意见。同时,要做好统筹安排,防止扰民。三要认真严格督导。担任督导组长的省级干部,要经常深入活动单位,直接传授第一批活动积累的好做法、好经验,继续发扬认真精神,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加强督导,切实担负起督导责任。督导组常务副组长要有担当精神和敢于碰硬的勇气,坚持真督实导,帮助各级党员干部提高思想认识、找准找实“四风”问题。
附:云南省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云南省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进行调研
及时发现问题 提出改进措施
2月28日至3月7日,云南省委组成10个调研组,深入16个州市、32个县市区、41个乡镇(街道)、13个村(社区)以及74个州市、县市区直属单位,对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通过调研,梳理汇总了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了具体改进措施。
一、发现的问题
(一)少数地方认识不到位,有“虚、空、偏”的苗头。从党员干部看,有的有厌学情绪,对开展活动不主动、不上心;有的基层干部认为解决“四风”问题是上级机关的事,基层不存在或很少,不必大动干戈。从活动单位看,有的活动方案照抄照转,上下一般粗;有的把各地近年来正在开展的工作贴上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标签,换汤不换药,淡化主题;有的“自选动作”盖过“规定动作”,聚焦“四风”不够;有的单位查摆问题时出现“散光”和“跑偏”,以工作问题代替“四风”问题。
(二)少数地方学习不深入,有“跳跃式”推进的倾向。有的一把手用讲座、“讲坛”代替学习,扣题不紧;有的片面强调工学矛盾,学习积极性不高;有的学习层面的问题还没解决,就急于考虑实践层面的问题,有“跳跃式”推进活动的倾向。
(三)少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没有把自己摆进去,“重心下移”和“上热下冷”并存。有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很少讲自己怎么办,更多讲下面要怎么办,不注重解决本级班子的问题,找问题重心逐级下移,最后把任务压给基层。有的上级党组织投入大量精力指导推动下级活动,“荒了自己责任田”,没有发挥以上率下作用。个别乡镇(街道)村组和州市、县(市、区)直属单位重视不够,活动抓得不够实。
(四)分类指导不够具体细致,有些领域活动难开展。有的单位分类指导意见过于笼统,可操作性不强;有的单位没有结合实际对下属单位开展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基层方向不明;有些垂直管理部门未能具体研究“条块”之间的衔接问题,给基层活动带来不便;部分地方对“两新”党组织、农村党员、文盲党员和老弱病残党员参加活动难的问题研究不够。
(五)督导组工作不够到位,严督实导作用发挥不够。有的督导组学习不够深入,对有关要求把握不准,部分经过把关的活动方案、领导讲话仍然不符合中央、省委要求;有的地方选派单位主要领导参加督导工作,很难统筹兼顾本单位、本人和基层三者的活动;有些督导组负责督导的单位比较多,在时间安排、人员调度上安排不过来,影响工作质量;有的督导组职责定位不准,依靠当地党委开展工作不够,接待处理信访举报过多,分散精力;部分乡镇将督导组派到村(社区),影响乡镇的活动开展;有的地方督导组、联络组、活动单位之间的联系还不够紧密、沟通协调上还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和办法
(一)进一步强化“一把手”责任。强化各级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明确具体的履职要求。州市、县(市、区)党委一把手要利用讲党课等机会,对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指导,真正把自己摆进去,不搞重心下移。
(二)及时进行“补课”。各级督导组要对已启动活动单位的方案再进行一次审查,看有没有跑偏、有没有缺项漏项,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责令“补课”、“回炉”;各级党委、活动办要通过随机调研等方式开展评估研判,对存在的问题点对点发整改通知,及时加以解决。
(三)抓紧抓实学习教育。确保集中学习时间,县处级以上和高校党员干部不少于7天,乡科级和企业党员干部不少于5天。确保学习覆盖面,对农村(社区)行动不便的老党员,采取乡镇(街道)干部到村(居)民小组讲党课、送学上门的方式组织学习;对外出打工的流动党员,采取寄送学习资料、定期电话沟通、委托所在地党组织等方式组织参加活动。注重典型引路,在学习宣传杨善洲、高德荣等典型的基础上,尽快推出一批“为民务实清廉”、反对“四风”的先进典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四)进一步整合督导工作力量。加强对督导组的管理,严格要求督导组成员要与原单位脱钩,沉得下、待得住,熟悉活动流程和工作业务。乡镇(街道)原则上不再向村(社区)派督导组或指导组,县(市、区)级督导组派到乡镇(街道),工作延伸到村(社区),日常指导工作由乡镇挂钩联系领导、网格责任区干部、常务书记负责。尽快建立省、州市、县(市、区)三级督导组会议制度,定期研判工作,形成督导合力。 (五)细化分类指导办法措施。各级党委要根据中央、省委要求,进一步细化不同领域、不同层级基层党组织的分类指导措施。对干管权限在上级部门,组织关系在地方的基层单位的活动,应以上级主管部门为主,地方基层党组织配合,个人对照检查等主要材料实行“双审制”,由乡镇党委进行初步把关,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审定,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党员评议情况要及时反馈上级主管部门。对“两新”组织党员、条条管理部门的基层单位党员、老弱病残党员、流动党员等特殊群体的活动进一步明确要求。对“两新”组织的活动,由县(市、区)委组织部会同乡镇(街道)党工委进一步研究,采取务实灵活的形式。 (六)加大征求意见力度。完善征求意见方式方法,列举“四风”问题的若干表现形式,与征求意见表一并发放,便于基层群众理解和点出存在问题,避免以工作问题代替“四风”问题。根据单位性质对征求意见的范围进行规定,特别是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要提高群众和服务对象在征求意见人员中所占的比例。 (七)突出抓实边学边查边改。各级党组织要从群众最不满意、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梳理可以完成的整改事项。已具备整改条件的,要督促相关单位不等不拖,主动改、尽早改,让群众看到教育实践活动带来的变化。 (八)加大教育实践活动宣传力度。教育实践活动不能自娱自乐。要加强宣传力度,形成必要的教育氛围和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让群众知晓、参与、支持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