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简报第6期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大理 发布人:大理白族自治州 作者: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2-11 15:56:45
大理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简 报
第6期
中共大理州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2月10日
强化责任 真督实导
——我州召开州委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培训会
2月10日下午,全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州委督导组培训工作会议召开,对督导工作进行思想动员和业务培训。州委副书记、州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李雄同志对督导工作进行总动员,提出总要求。省委第11督导组副组长年志武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州纪委书记、州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张鸿建同志宣读了《关于派出州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的通知》。州委组织部部长、州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办公室主任郑艺主持会议并对督导工作提具体要求。
在全州教育实践活动中州委向参加活动的单位共派出26个州委督导组,全程督导教育实践活动。其中,向县市派出12个督导组,每组联系1个县市;向州级单位派出14个督导组,每组联系6—7个单位。督导组组长、副组长都是政治过硬、经验丰富、认真负责、党性原则强的领导同志,督导组其他成员也都是各部门的业务骨干、优秀干部。
会议强调,督导组要充分认识做好此次督导工作的重要意义。州委派出督导组,是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精神的需要,是教育实践活动健康开展、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也是以往开展集中教育活动的一条重要经验。督导组担负着对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教育实践活动进行督促检查、具体指导的重任,要切实履行好职能职责,切实提高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思想认识水平、组织领导水平和抓工作落实的水平。
会议明确,强化督导工作责任,以高度的自觉做好督导工作。通过卓有成效的督导,成为传达中央和省、州党委精神,了解反馈活动情况的桥梁纽带,成为领导小组实施有效领导、作出正确决策的参谋助手,成为各县市各单位开展活动的有力帮手。一是通过督促和指导,传达好中央和省、州党委教育实践活动有关精神和部署要求,督促抓好贯彻落实;二是参加督导县市和单位教育实践活动重要工作的研究谋划和重要会议、重要活动,了解掌握教育实践活动进展情况,向督导县市和单位提出工作意见建议;三是全程参与督导县市和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指导所属县市和单位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基层党组织专题组织生活会;四是加强沟通协调,当好参谋助手,搞好上传下达,加强信息传递,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会议要求,督导组要讲求督导的方式方法,充分借鉴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成功经验,增强督导工作的统筹性、针对性、实效性。一是抓主要领导。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对一把手督促问责,真正做到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中央和省、州党委的要求落到实处,把存在的不愿抓、不敢抓、不善抓等问题解决好;二是抓随机调研。通过一竿子插到底的方式,发现平时不易发现的问题,力求听到真话、看到实情、抓住要害,确保教育实践活动主题不变、不偏,镜头不换、不散;三是坚持分类指导。根据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提出要求,使教育实践活动更加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沉下去了解实情,面对面开展工作,做好活动对象、解决问题、环节方法上的分类指导,提出具体的指导意见和操作办法,防止走形式、走过场、一般化;四是抓典型示范。既宣传为民务实清廉的典型,也剖析反面典型,抓住一些带有普遍性、群众意见大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警示党员干部。
会议强调,把主要精力放在重点对象、重点任务、重点环节上。一是把握正确方向。深刻领会活动的主题和总要求,坚决反对“四风”,贯穿整风精神,把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二是把握关键环节。教育实践活动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三是加强沟通协调。注重工作方法,讲求工作实效,加强与省督导组、所督导的县市和部门、州活动办的沟通协调,共同把各项工作贯彻好、落实好;四是带头改进作风。督导组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带头改进工作作风,树立求真务实形象。
通过培训,州委督导组全体同志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明晰了工作任务,找到了工作抓手,坚定了工作信心。会后,各督导组与所督导县市部门进行了沟通对接,就近期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进行了协商统一,为全州各级各部门按期召开动员大会、启动教育实践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