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迪庆 发布人:迪庆藏族自治州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4-28 17:21:58
2014年1月,中共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迪庆州迅速行动,兴起学习宣传新条例热潮,通过宣传教育、培训讨论,形成组工干部深入学、领导干部带头学、干部职工积极学的良好氛围。
一、抓领学,强化《干部任用条例》学习理解
《干部任用条例》颁布后,迪庆州组织人事部门及时开展层层领学,务求先学一步。首先由业务科室负责人领学,部门所有同志对照新老条例的内容展开学习讨论,交流心得体会,把新规定学深学透。其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重点关注新修订的内容,明确干部工作的方向、重点,领导进行点评深化。第三,以中央、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为重点,深入了解新规定出台背景,明确中央、省委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向,掌握干部工作最新动态,对《干部任用条例》有了更深的认识。
二、抓培训,强化《干部任用条例》学习效果
把《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要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带头执行新规矩。州、县委党校安排专题培训,对全州各级各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组织人事工作人员进行轮训,组织部长在干部培训班上交流学习心得,督促领导干部自学并自觉贯彻执行,截至目前,全州共开展9期培训,参训干部898人。利用党建手机短信平台、网络党建等媒介广泛宣传,使新条例深入人心。
三、抓制度,深化《干部任用条例》学习成果
结合新条例的颁布,迪庆州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印发《关于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的指导意见》,对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作出新的、明确、具体的要求,对不适应发展需要的规定加以废止。重新制定进一步培养选拔女干部、年轻干部、党外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的计划,做到有的放矢。对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流程重新梳理、细化,用于指导工作。下一步,迪庆州将继续把新条例和干部工作实际紧密结合,研究制定相关规定,务求有效管用、简便易行,为建设一支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