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变职能 聚焦主业 扎实开展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来源: 作者:迪庆经济开发区纪委 发布时间:2015-08-13 17:17:03
转变职能 聚焦主业
扎实开展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案件线索的主渠道,是纪检监察业务工作的第一道门槛,是“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更是群众维护自身权益、参与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倡廉新思路,紧接着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群众对信访举报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反映、举报各类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热情高涨。在新形势下,如何按照中央纪委提出的“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等“三转”要求,正确履行《党章》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落实好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推动信访举报工作在科学、规范、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已成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面临的新课题。
一、目前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难点
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处在反腐倡廉建设的前沿,大量的社会热点、焦点、难点问题以及党员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经常不断地通过信访渠道最先反映到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尤其是随着党的反腐倡廉工作的加强,新一届党中央重拳治腐,连续查处了多名违纪高官,让广大人民群众看到了中央反腐倡廉的决心,基层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度进一步提升,尤其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机关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开展“开门谏言”等活动,征求群众意见建议,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群众对信访举报工作热情高涨,社会对纪检监察组织的信任度进一步提高,信访举报件数量不断增多,给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带来了困惑和难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广大群众参与反腐败热情高涨,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件受理量居高不下,持续上升,工作精力难向主业聚焦。随着反腐力度的不断加强,激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政治热情和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自觉性,只要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风党纪、政风政纪的问题,更多地通过信访举报这一途径向党的各级组织反映。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人少事多,有的纪检领导还分管党政其他工作,有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还肩负党委政府其他工作。这样,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能力与不断上升的业务量不适应,工作效率、工作质量不高,难于聚焦主业。
(二)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期望过高,大量业务范围外的问题和重复举报向纪检监察渠道汇集,信访举报案源“主渠道”的作用难以真正发挥。近年来,从开发区信访案件来看,在信访方式上有网络信访件、纸质匿名信访件,手机短信信访件等;在信访渠道上,有的直接到基层纪委当面反映情况、有的写信访件寄到省级、州级纪委,有的直接寄信到国家领导人,有的多头发送信访件;从信访内容上,有反映干部政策落实问题的、征地拆迁问题的、工程建设质量问题的、甚至是商业方面的经济纠纷问题的。自2008年开发区纪委正式挂牌成立至今,已协调处理办结20余件信访件,均属于纪检监察系统业务范围外的,其中还有2件重复信访举报件。凡此种种,导致信访举报质量不高,线索可查性不强,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又直接面对基层群众,仍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一件一件认真核查、协调处理和答复,甚至在一些信访问题的协调处理上,纪检监察干部职工还直接站到了解决信访群众利益诉求的第一线,把本来属于国土、人社、民政等直接责任部门处理的工作包揽过来进行协调处理。由于工作面越来越宽,不仅影响了法定职责的履行,在群众中造成纪检监察机关无所不能不所不管的错误导向;造成了个别部门离开纪检监察组织参与或督促就不能自觉履行职责解决问题的不良习惯。
二、对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作出了重点战略部署,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在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提出将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建设“法治信访、阳光信访、责任信访”的目标要求,为信访改革指明了方向。为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关于信访举报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做到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到位、协作到位、下访到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定纷止争,充分发挥信访工作“为党分忧、为民解难、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依法维护稳定、建设和谐社会,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逐级落实,规范信访举报工作机制。根据基层信访举报工作的特点和问题,一是基层党委、政府领导要高度重视信访举报工作,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大格局,按照干群联系制度的要求,认真开展党政干部下访活动,周末、节假日值班等制度,对重要信访案件,要实行包案制度,从信访件的初核、立案处理,一包到底,并参与其中,随时听取情况汇报,亲自指挥和协调;另一方面,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部门间的协调联系,严格依法依规行政,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信访部门要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加强信访政策规定宣传力度,提高信访办理时效和质量,减少重复信访、越级信访,保护信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引导群众依法信访。三是要加强基层信息员队伍建设,按时报送相关信息,对信访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二)明晰职责,聚焦主业,发挥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作用。一是要提高认识。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的精神实质和重要内涵,把主要精力和工作重心放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严格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职责权限开展信访举报工作,摒弃“只要是和党员干部有关的问题,纪委都能管、都能解决”的旧观念,破除主次不分、本末倒置的错误思想,改变职责不清、大包大揽、“越俎代庖”等旧习惯,按照反腐倡廉建设总体部署,积极履行职能,正确把握受理范围,做到既不揽事,也不推责。二是要加强解释宣传。要争取党委、政府对纪检监察机关科学履职的支持,解决“既当监督员又当战斗员”问题,不断强化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责任,腾出更多精力抓好主业。对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的不予受理,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向信访人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和说服工作,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三是要做好督促协调工作。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职能优势,强化主管部门的信访工作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明晰责任、落实责任的基础上,督促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深入推进排查信访问题和社会矛盾纠纷等不稳定因素,为查办案件提供线索,及时化解矛盾,将问题解决在基层,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加大对信访工作不力的责任人及其一把手的问责力度,强化各级干部的履职意识,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落实。
(三)强化服务,转变方式,提升信访举报工作科学化水平。一是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及时、便捷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依法维护群众的检举权、控告权,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以理性合法方式,通过正规渠道反映情况。二是要拓展案源。充分发挥信访举报是案源的“主渠道”作用,深挖涉腐线索,为查办案件服务。信访举报工作要按照条例要求,统一登记、统一管理、分类办理、各自归档,确保每一条线索得到有效管控。三是要规范办理。做好接待、登记、送阅、督办、回复、审结等各个流程实行制度化管理,提高信访办理质量。四是要注重分析。加强信访举报形势分析,采取定量、定性和对比等分析方法,把握一个时期信访举报的发展变化情况,掌握群众反映集中的主要问题,及时发现新情况、新问题。五是要强化监管。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首访责任制、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和处理重大集体访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
(四)强化担当,改进作风,夯实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基础。一是加强教育,严明纪律。定期开展法律和纪律教育,促使信访举报干部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尤其是保密纪律。要加大对信访举报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引导信访举报干部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敢于担当、勇于负责,不断增强信访举报干部队伍的活力。要规范工作程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跑风漏气、以权谋私等问题的发生。二是要夯实责任,加强指导。要明确信访工作责任,对落实工作部署、办理举报事项态度不积极、不认真的要通报批评,对失职渎职、徇私舞弊、泄露机密,以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引发信访问题、不依法解决信访事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三是要求注重创新,提高能力。要将工作创新贯穿于信访举报工作各个环节,紧扣工作实际,不断探索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思维方式、工作方法和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前瞻性。要围绕规范信访举报程序、提高受理办理效率、强化内部监督管理等方面,推进制度创新推动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