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环节取得实效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迪庆 发布人:迪庆州委办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5-21 11:27:39
州委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确保教育实践活动第二环节取得实效
5月14日下午,州委办公室召开会议,专题学习了州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转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确保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的文件的通知》(迪群组〔2014〕28号)、《转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严三实”要求文件的通知》(迪组电明〔2014〕7号)、《关于转发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贯彻落实“三严三实”要求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十条规定的通知》(迪群组〔2014〕18号),学习了州委保密委办公室、州国家保密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的通知》(迪保办发〔2014〕1号)以及州纪委《关于认真学习中央纪委通报的“五一”期间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例的通知》(迪纪通〔2014〕18号)等文件精神。
会议认真学习了习总书记5月2日在中央办公厅秘书局材料上的批示和在河北省委上报的有关材料上的批示。
会议指出,习总书记两次作出重要批示,对做好当前和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州委办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推进教育实践活动,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在解决“四风”问题上取得实效,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会议强调,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习总书记的重要批示是对全党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又一次思想动员,为扎实推进教育实践活动指明了方向。
会议要求,在下一环节的工作中,一是要继续深化学习教育,进一步树立群众观点;二是要继续查摆解决问题,进一步转变作风;三是要突出开展谈心活动;四是要突出抓好立行立改;五是要突出撰写好对照检查材料;六是要进一步推动工作,坚持日常工作与教育实践活动“两手抓、两促进”,做到“两不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