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2016年村(社区)换届十项责任清单

河州2016年村(社区)换届

十项责任清单

 

实行换届责任包干制和追究制,对换届工作消极应付、领导不力、组织不到位、处置不当的各责任主体,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1.县市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把好方向,靠前指挥,亲自分析研判,亲自研究部署,突出重点抓牢关键,督促有关部门抓好换届工作。县级四套班子领导干部划片包干,履行指导督查责任。

2.县市组织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换届选举工作;民政部门负责抓好村(居)民委员会换届的指导和监督;政法、纪检部门负责牵头打击和查处换届选举中的违法违纪及贿选等行为;公安部门负责保障选举村(社区)特别是重点难点村(社区)正常的选举秩序;宣传部门负责牵头做好宣传和舆情监控处置工作;农业部门负责做好村(社区)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信访部门负责处理好选举期间群众的来信来访;财政部门负责保障换届工作经费。

3.县市、乡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加强对选举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负责对换届政策的解答,组织好换届各项工作的实施。

4.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要亲自参与换届工作全过程,精心组织换届选举。乡镇领导对所挂钩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负主要责任,必须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乡镇组织委员负组织、协调责任,必须对各个程序、环节严格把关,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

5.驻村(社区)工作队员协助做好划片、划村分包指导换届工作,必须驻村(社区)全程参与、指导和监督整个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

6.选举委员会负有领导和监督责任,负责依法依规做好选民登记、候选人资格审核等工作,及时研究处理换届选举的相关问题,做到该登记的选民一个不漏、该走的程序一个不少等,保障整个换届选举工作有序开展。

7.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是本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必须全程参与换届选举工作,了解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党员群众思想工作,及时处理换届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发挥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

8.原村组(社区、居民小组)干部、党员必须以大局为重,摈弃个人私利,正确对待个人进退、正确看待换届选举工作,自觉支持好换届工作,在换届中树立良好形象。

9.选民必须依法依规参加换届,应当珍惜自己的选举权,自觉抵制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不能利用自己手中的选票收受各种贿赂,及时报告拉票、贿选等行为,真正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

10.在外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要自觉维护换届纪律,配合、支持本村的换届选举工作。参选人必须依法依规和公平、公正、公开参加竞选,就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作出竞职承诺,就任期工作目标和举措设想作出创业承诺,就当选后不认真履职作出辞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