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控、管、调”加大控编减编工作力度
作者:李建勋 发布时间:2016/1/29 16:58:13 点击率:0
宾川县为实现李克强总理提出的“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要求,按照严控机构编制总量、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审批、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切实做好控编减编工作。
严格控制编制总量
坚持编制就是法律的原则,严把入口关,认真落实编制实名制管理、进人控编审核审批制度,杜绝新的超编情况发生。坚持超编单位“只出不进”的原则,促使人员总数逐步回归到编制之内;坚持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的原则,不得突破现有编制数额;坚持空编单位“按需进人”原则。坚持合理自我消化原则,严把调动关。对各乡镇、县级各部门的合理编制需求,坚持在总量内统筹调剂解决;对组织、人事部门调配人员工作,坚持超编单位优先考虑调整原则,充实缺编单位人员调整配备,以合理调剂余缺,消化超编。
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和审批
整合撤并机构消减收回编制,对职能职责重复、弱化、消失、下放或转移的机构及时整合撤并,该消减编制的坚决消减,该收回编制的坚决收回。党政群机关超编满编,不纳入增人计划范围。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转任非领导职务的,原则上不再安排进入满编或超编的党政群机关,有效防止了边消化边出现新的超编情况的发生。
完善动态调整机制
科学制定编制调剂和约束增编方案。结合省州相关规定,研究提出宾川县跨乡镇、跨行业、跨部门编制调剂办法,精简和收回编制。有效解决了超编、长期空编、编制分布不平衡的问题。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向社会购买服务。按照机关中承担服务类、一般技术类、辅助性的工作岗位不再增加行政编制和事业单位中部分辅助性管理、专业技术、工勤岗位不再核定事业编制的原则实行向社会购买服务。对现有在岗人员按“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妥善安置,其占用的行政编制或事业编制,采取“退一收一”的办法逐步收回。严格执行和完善退休制度,对达到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分别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批退休,并鼓励工龄满或达到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提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