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印发《“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实施方案》
作者: 发布时间:2021/8/6 17:00:05
近日,维西县印发《“干部规划家乡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在反复征求意见、深入酝酿、逐条研究基础上形成,并经县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实施方案》由指导思想、主要目标、范围主体、重点任务、环节步骤、相关要求六个方面构成。
《实施方案》明确,自2021年起,利用3年时间,按照2021年底前完成30%、2022年底前完成40%、2023年完成其余30%,完成全县10个乡镇所辖79个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其中,完成2021年度规定的比例后,可将2022、2023年任务提前完成。
《实施方案》指出,回乡主体为出生地、成长地或籍贯所在地为我县农村地区的维西县在职在编机关企事业单位公职人员;出生地、成长地和籍贯所在地为维西县农村地区,但在省级和其他州县工作的公职人员,以及中央派驻各单位公职人员;有参与回乡规划愿望的社会各界有识之士。
《实施方案》提出,根据省级明确的7个环节28个步骤以及省级业务培训会上明确的,各环节步骤不能颠倒、不能缩减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梳理了具体的环节步骤内容。其中,组建规划组环节提出,以行政村为单元组建规划编制组,每个行政村规划编制组一般由8-15人组成。其中,每个村由乡镇根据综合情况推选2-5名综合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并有意愿长期参与乡村规划和乡村建设的在外公职人员加入规划编制组,对行政村无在外公职人员的由乡镇征求本乡镇在外的其他干部意愿后按人数提出具体的建议名单,在此基础上确无回乡干部的由乡镇负责统筹乡镇所属干部及驻村工作队员进行兜底规划,确保每个行政村均有公职人员参与规划编制。7个环节都明确了时间节点、责任单位。
《实施方案》要求,建立县、乡、村三级责任体系,县级负责统筹推进,乡镇负责牵头推动,村(社区)负责具体落实。将干部回乡规划推进情况纳入各乡镇、各单位部门绩效考核内容。县级层面适时开展优秀规划成果评选活动,将优秀规划成果作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的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