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组织部举行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9次集中学习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2/9/29 23:53:43
9月29日上午,州委组织部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齐心协力把迪庆建设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标杆”为主题,举行部机关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9次集中学习。州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李加坤主持会议并作学习小结。
会议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学习贯彻好新修订的《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切实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特别是涉组涉干信访工作,有效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提出4点要求:一是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论述对于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加快民族地区发展、促进各族群众共同富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要深入学习领会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途径,齐心协力把新时代新迪庆民族工作做得更好。二是带头贯彻执行《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在推进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展现组织部门担当作为。要深刻认识《条例》修订、颁布和实施的重大意义,立足组织部门职能职责,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各民族干部队伍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力抓手,作为抓党建促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有力措施,充分发挥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引领带头作用,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归属感,不断夯实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思想基础,以高质量组织工作持续推动全州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繁荣发展。三是学好用好《信访工作条例》,忠诚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新时代信访工作特别是涉组涉干信访工作。要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为契机,以问题为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升组织部门信访工作水平。要结合组织工作任务和组织部门职责,推动加强信访部门建设,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信访干部队伍。要推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信访工作作为党性教育内容纳入教学培训。要督促各级机关、单位建立健全年轻干部和新录用干部到信访工作岗位锻炼制度。要强化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做到涉组涉干信访问题源头预防、前端化解,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对组织工作的满意度。四是坚决扛起组织部门管党治党的重要政治责任,聚集主责主业,认真履行好对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责任。要充分认识加强“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的政治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要树牢正确用人导向,前移监督关口,切实把政治坚定、忠诚可靠的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要充分运用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经济责任审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措施,防治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要加强自身约束和自我监督,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做到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树立和维护组织部门的良好形象。
会议传达学习了《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条例》《信访工作条例》和中央、省委、州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部分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围绕学习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