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做实做细“三重一大”事项监督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5/22 17:23:07
今年以来,迪庆州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要求,紧盯“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充分发挥派驻监督近距离、常态化的优势,建立完善会前报备、会中监督及会后落实的全过程监督机制,严防“关键少数”任性用权,促进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推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同题共答、同向发力。
州纪委监委要求,被监督单位召开“三重一大”会议时,必须提前书面告知州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及时报送研究事项会议议题、拟研究事项的初步方案,以及法律法规、政策依据等相关资料,便于派驻(出)机构提前研判分析监督重点及风险点,及时提醒不符合程序规定的事项和环节。派驻(出)机构通过列席会议等方式,重点围绕重大决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干部任免是否符合干部任用相关规定、重大项目安排是否按主管部门审查要求依法进行、大额度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督促完善相关的制度措施,增强监督工作效果。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后,被监督单位还要及时将决策结果报派驻(出)机构备案。派驻(出)机构以日常监督、专项检查等方式,不定期对被监督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是否存在规避监督或违反决策制度,决策后各执行环节是否依法依规,单位内部监督责任是否履行到位等。
“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可以有效地减少和避免‘决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话、花钱一支笔’现象的发生,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防范化解各类廉政风险。”州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发挥好派驻(出)机构“探头”和“前哨”作用,加大执行力度,通过全过程监督机制,管好关键人、管住关键事、管到关键处,切实提升派驻监督质效,筑牢廉政风险防控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