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市“四个到位”落实老党员定补金发放
作者: 发布时间:2017/5/16 8:20:13 点击率:12
为切实抓好农村老党员定补金发放工作,把党的温暖和关爱送到每个老党员心里,弥勒市按照上级要求,认真组织、积极行动,坚持“四到位”,确保农村老党员定补金按时、足额发放。
坚持宣传服务到位。认真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灵活采取公开栏、广播等形式,宣传该政策的适用对象、补助标准、审批程序等内容,同时在宣传过程中,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互动,及时解决疑问、反馈信息。
坚持审批核实到位。完善定补金发放审核方式,全面掌握各党支部老党员的基本情况,组织专人进行定期核查工作,及时更新统计数据,对年度死亡、新增的老党员做好登记、上报工作,对生活困难的老党员做好配套补助工作。
坚持发放管理到位。明确以党总支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各村党支部书记为直接负责人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已核定的农村老党员名册及发放标准进行资金发放,确保专款专用。
坚持监督保障到位。把农村老党员定补金发放工作已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并于每季度末对定补金发放的人员姓名、出生日期、入党时间、发放金额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查询监督,坚决杜绝骗取、截留、挤占和挪用定补金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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