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通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0/26 20:00:15 点击率:0
根据《昆明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昆政发〔2012〕65号)和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16年财政补助及2017年个人缴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昆人社通〔2016〕19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2017年个人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1.本市户籍农村居民; 2.本市户籍的大、中专院校学生,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和未入学的少年儿童以及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3.持《云南省昆明市居住证》的非从业人员及持《云南省昆明市居住证》人员的子女; 4.国家规定的其他人员。
1.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人员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以家庭为单位到各街道社保所、所在村(居)委会(社区)、村民小组办理参保资格认定、登记缴费等手续。 2.符合政策减免的特殊人群,由民政、残联和卫计部门按照医疗保险中心核定数据,集中划缴市级财政专户参保。 3.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家庭人员到户口所属街道社区社会保障站或就近居住地社区社会保障站缴费参保。 4. 通过昆明人社通手机APP进行缴费。
1.2017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5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不再单独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同时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
2. 具有本市户籍的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老年人及未成年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由民政部门资助参保;城乡重度残疾人,由市残联资助参保;农村独生子女的父母及年龄不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了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由市卫计局资助参保。符合全额资助的城乡居民不得重复享受资助。民政、残联、卫计减免人员的认定以2016年6月30日在册人员为准。
201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为即日起至2017年2月22日止,每月1—20日缴费。为了不影响参保人2017年1月1日起持卡就医,建议在2016年12月20日前办理参保缴费。
1.一个自然年度内,可享受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限额为15.8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为6万元,大病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为9.8万元;
2.在选点的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村卫生室就医的普通门诊费用,统筹基金支付50%,一个自然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400元;
3.城乡居民生育住院费用补助标准为:单胎补贴600元、难产1000元、剖宫产1500元,多胎生育的在以上基础上每胎增加500元;
4.城乡居民住院符合政策范围内的报销比例为
一级医院(起付标准200元/次),报销比例85%
二级医院(起付标准500元/次),报销比例75%
三级医院(起付标准1200元/次),报销比例60%
安宁市医保中心:68686021、68685829(参保) 68788435、68698534(审核报销) 八街街道社保所:68711139 县街街道社保所:68701310 青龙街道社保所:68721998 草铺街道社保所:68723151 禄脿街道社保所:68722658 太平街道社保所:68612170 温泉街道社保所:68631535 连然街道社保所:68678776 金方街道社保所:68661356金方路社区:68682108 文化路社区:68694197 东湖社区:68633188 螳川社区:68699412 百花社区:68694151 宝兴社区:68782452 小菜园社区:68695345 光明社区:68673570 云化社区:68675604 宁湖社区:68672317 金晖社区:68686137 大屯社区:68699420 晓塘社区:68661236 新村社区:68663769 凌波社区:68661299 黎明社区:68661223 小罗白社区:68662156 洛阳池社区:68661599 望湖社区:68608106 朝阳前山社区:68665128 朝阳后山社区:68665208 阳光社区:68609644 八街社区:68712205 县街社区:68701334 青龙社区:68720908 草铺社区:68723098 禄脿社区:68722171 太平社区:62612170 温泉社区:62631026 羊角社区:62631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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