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善意文明执行”新规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10 14:53:29 点击率:0
1月2日,最高法发布的《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明确,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财产,以其价值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额为限,坚决杜绝明显超标的查封。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内存款的,应当明确具体冻结数额,不得影响冻结之外资金的流转和账户的使用。被执行人有多项财产可供执行的,人民法院应选择对被执行人生产生活影响较小且方便执行的财产执行。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应当为被执行人及其抚养家属保留必须的生活费用。在校生因“校园贷”成为被执行人的,一般不采取惩戒措施。各地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于决定纳入失信名单或者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被执行人,可以给予其一至三个月的宽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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