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绘好“三张图”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
作者: 发布时间:2021/3/29 15:19:55 点击率:0
安宁市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新时期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任务,实行“挂图作战”模式,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开展机构编制管理,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定化水平。
加强制度建设,绘好“指导图”。出台《中共安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安宁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关于规范部门请示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等制度规定,建立健全机构编制日常工作法定化长效机制,进一步细化动议、论证、审议决定和组织实施四个环节的申报要件、工作流程等具体要求,推进全面规范管理。同时,进一步完善编制备案、实名制管理、监督检查、机构编制报告等制度,形成了以《条例》为核心、以规则规定、办法细则等各项制度为配套的机构编制制度体系,为各项工作科学运行、规范开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强化刚性约束,绘好“施工图”。按照加快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的要求,扎实做好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把“三定”规定作为各部门依法履职的重要准则,对各部门法定职责是否履行到位开展专项调研评估,通过评估对6个部门的职能职责进行了调整完善,不断提升法治效能。同时,印发《安宁市市级机关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暂行)》,规范各部门分工协调事项,通过明确部门间职责的分工与配合,促进各部门相互融合、配套、协同的能力大幅度提升,进一步理顺职责关系,提高履职效率,推进机构改革从“物理变化”向“化学反应”转变。
抓实监督检查,绘好“警示图”。推动机构编制工作情况和纪律要求执行情况纳入巡察、党委督促检查、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监督范围,与纪检监察、组织、财政、人社、审计等部门形成监督合力。对巡察及专项督查发现的机构编制问题全面梳理,建立问题台帐,紧盯整改落实,逐个对账销号。不定期开展机构编制情况核查,采取例行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部门自查与定期抽查相结合、事前监督与事后督查相结合等方式,对违规设置机构、核定职数、配备编制等违纪违规行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机构编制政策法规执行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