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文化馆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 传承人培训班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26 16:21:00 点击率:0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省市相关会议要求,进一步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让我县各级传承人认真做好非物质文化传承工作。富民县文化馆于2019年11月15日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训班。
本次培训活动认真学习十九大以来习近平召开文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及习近平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工作相关会议文件精神;总结回顾2019年富民县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贯彻昆明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兑现2019年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传承人生活补贴。
自2018年起,昆明市人民政府给予全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上调至每人每年3000元的生活补助,2014年起富民县人民政府拨付县级传承人每人每年800元的生活补助,该工作的实施,让我县传承人生活有了一定改善,使我县的非物质文化得到传承和延续,让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关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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