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标准(试行)
作者: 发布时间:2018/4/9 16:46:05 点击率:0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党的建设工作意见》及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是城市社区、乡镇设立具有集镇管理功能的社区、村改居社区党支部(党总支、党委),居民小组、居民小组党支部。
一、基本组织建设标准化
(一)组织设置
1.组织设置:正式党员超过3人、不足50人的居民小组、居民小区,设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与邻近居民小组、居民小区联合组建党支部;有条件的居民楼院可设立党支部,单元楼道可设立党小组。党员超过50人不足100人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超过100人的,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级地方党委批准,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隶属于乡镇(街道)党(工)委。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根据党员数量、分布情况、工作需要,合理划分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其中至少要有1名正式党员。
2.功能型党支部:在商务楼宇、各类园区、商圈市场、居民小区、网络媒体等,打破单位、地域界限,按照地域相邻或行业相近的原则,可组建功能型党支部,将组织关系不同隶属的党员编入其中参加组织生活。
3.流动党员党支部:在流入党员较多的地方,流入地党组织要建立流动党员党支部;流入党员较少的,将流入党员纳入流入地党支部管理。流出党员较多的地方,流出地党组织要依托驻外办事处机构、服务机构以及商会、行业协会等,建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4.网上党支部:推广运用“云岭先锋”客户端、微信公众号、微博,探索建立网上党支部,在线开展党组织活动。
(二)组织关系清楚
5.党支部关系隶属:党支部有明确的上级党组织,或者由县级组织部门确定其隶属关系。
(三)组织体系健全
6.社区组织体系:建立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居民自治和居务监督组织为基础,群团、集体经济和合作组织为纽带,各种经济、社会、服务组织为补充的社区组织体系。
(四)班子选优配强
7.班子职数:社区党支部(党总支、党委)委员一般为3至9人。居民小组党支部党员超过7名,设支部委员会,委员一般为3至5人;党员人数不足7名的党支部,只设书记1名,必要时增设副书记1名。
8.书记选配:由政治引领能力强、联系服务群众能力强、维护稳定能力强的优秀党员担任书记;提倡社区党组织班子或优秀党员居民小组长兼任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
9.委员配备:配备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党支部委员职数较多的,可根据工作需要配备青年委员、统战委员、保密委员、妇女委员。社区党组织、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配备纪律检查委员、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五)换届按期正常
10.班子任期;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书记、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
11.按期换届:任期将满的党组织提前4个月书面报送换届请示;提前6个月以书面通知等形式,提醒任期将满的所属党组织做好准备工作。委员出缺及时补充。
(六)动态管理到位
12.设置调整:每年对党支部设置情况进行1次摸底排查,做到设置规范,调整及时。不再具备建立条件、作用难以发挥的党支部,及时撤销;党员人数较少、设置不合理的,及时合并。
二、基本队伍建设标准化
(一)党员发展管理规范
13.计划管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储备一定数量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严格执行发展党员计划,社区党组织每年至少发展1名党员。注重在社区干部、返乡毕业生、复员退伍军人、经商人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负责人,尤其是35岁以下青年居民中发展党员。
14.发展程序:严格遵守发展党员5阶段25步骤要求,落实政审、推荐、公示、票决、责任追究等制度,发展党员标准严格、培养严格、程序严格。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推荐确定、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考察,预备党员的接受、教育、转正把关严格,资料健全完备,档案管理规范。
15.工作监测:社区党组织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1次考察。
(二)教育培训经常正常
16.方式内容:以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采取“三会一课”、冬春集中轮训、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和党性党风党纪、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式任务、技术技能等,适时开展党员教育培训。边疆民族地区强化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反分裂等相关内容的培训,综合服务平台运行正常,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点有年度、月度播放计划。
17.培训管理:发展对象接受不少于3天或24学时的培训,新党员入党一年内接受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8学时;党员每年接受集中学习培训累计不少于32学时;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每年接受集中学习培训累计不少于56学时。
(三)日常管理落细落小
18.积分管理: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健全,积分内容切合实际,能量化、可考核。按照党员每月申报、支委每月初评、党员大会每季度评定并公示、党支部年度计算积分的流程,评定积分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备案,作为民主评议党员时评定等级的重要依据。
19.组织关系管理:防止党员失联机制健全,每年对党员组织关系进行一次集中排查,党员基本信息、组织关系隶属、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外出流动登记等清楚、严格、规范。党组织关系转接有登记记录,每名转入党员均编入一个党支部,掌握转出党员纳入基层党组织管理情况。对失联党员,考察其失联期间表现,通过严格的组织程序,把党员纳入党组织管理或者进行严肃处置。
20.党费缴纳管理:落实“党费日”制度,及时核定党员交纳党费具体数额,党员每月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适时公布收缴使用情况。
21.流动党员管理:每年审核1次流动党员活动证,每季度开展1次流入、流出党员情况排查,排查登记和信息台账健全完备、更新及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省内流出、流入地党组织对接协作、双向共官措施到位。
(四)激励关怀帮扶到位
22.人文关怀:适时了解掌握党员各方面情况,党支部书记与党员经常性交心谈心,沟通思想、疏导情绪、增进理解。
23.走访慰问:党支部在元旦、春节、“七一”等重要节日,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等活动,走访慰问党员。
24.结队帮扶:建立困难党员动态管理台账,经常联系帮扶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和流动党员。
25.表彰激励:适时开展表彰活动,表彰优秀共产党员。
三、基本活动建设标准化
(一)支部活动常态坚持
26.“支部主题党日”:按照“日子好记、活动方便、时间集中”的原则,每月确定一天作为“支部主题党日”,统筹安排党费收缴、“三会一课”、积分评定,开展党性教育、业务培训、志愿服务、民情恳谈、走访慰问等活动,党支部基本活动每月有主题、季度有安排、年度有计划,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
四、基本制度建设标准化
(一)组织生活制度健全
27.“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三会一课”“三定一报备一纪实”制度(定频次、定主题、定责任,计划报备,活动纪实);采取党支部书记带头讲、普通党员轮流讲、邀请先进典型和党务专家专题讲等方式,落实党课制度。
28.组织生活会制度:每半年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遇有重要情况或因工作需要,要及时召开相关专题组织生活会。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
29.谈心谈话制度:支部书记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党员与党员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
30.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对党员进行民主评议,并结合党员积分情况确定评议等次。稳妥审慎处置不合格党员。
(二)民主管理制度健全
31.“四议两公开”制度:社区重大事项,必须按照党组织会议提议、社区“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居民代表大会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四议两公开”程序决策实施。
(三)党务公开制度健全
32.公开内容:党支部决议决定及执行、思想建设、组织管理、党员发展、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党风廉政建设等适宜公开的情况纳入公开范围。
33.公开程序:按照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意见、资料归档的流程实施党务公开。
34.公开方式:运用会议、文件、简报、公开栏、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党务公开。
35.公开时限:采取短期7天、中期1个月、长期1年相结合的办法,实行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四)联系群众制度健全
36.社区干部值班坐班制度:社区干部轮流坐班值班,处理日常事务、处置突发事件、开展便民服务。
37.社区干部包组联户制度:每名社区干部联系1个或几个居民小组,负责各项工作推进,每年对包组居民至少走访1遍,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了解掌握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五)统筹协调制度健全
38.区域化党建:以街道社区党组织为核心,有机联结单位、行业及各领域党组织,实现组织共建、资源共享、机制衔接,功能优化的系统建设和整体建设。
39.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依法厘清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权责边界,明确社区承担的工作事项清单及协助政府的工作事项清单;依据清单建立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
五、基本保障建设标准化
(一)党务工作者配齐配强
40.人员保障:根据需要配齐一定数量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二)经费保障落实到位
41.党员教育培训经费:每名党员每年不少于50元。
42.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经费:每个社区每年不低于5000元。
43.基本运转经费:按照每年每个社区不低于5万元、每个居民小组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落实基本运转经费。其中,边境县(市)社区办公经费每年不低于10万元、每个居民小组不低于3000元。
44.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工作经费:省会城市驻地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工作经费每年不低于20万元,州市驻地社区不低于10万元,县(市、区)社区不低于5万元。
45.社区干部报酬待遇:按照不低于本地区城镇居民平均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专职人员的基本报酬。
46.正常增长机制:社区干部待遇、社区组织基本运转经费和服务群众专项工作经费,各地可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状况,建立政策增长机制。
(三)活动阵地建管用并重
47.建设标准:社区活动场所和办公用房面积不低于400平方米,有设施俱全、功能完善、服务到位、群众满意的“一站式”服务中心。
48.标识制度: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社区活动场所标识、制度。社区活动场所悬挂“中国社区”标识,设置能体现社区文化、内涵、特点的标志;活动场所对外悬挂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标牌,有居务监督委员会的悬挂居务监督委员会标牌,除此之外不悬挂其他标牌;门牌设置规范,体现服务特色;室内上墙制度一般为议事规则、行为规范、便民服务、党内生活等基本制度。清理规范基层政府各职能部门在社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和加挂的各种牌子。
49.基本设施:活动场所应统一配备配套设施,统一功能布局,一般要有旗杆国旗、党旗党徽、文体设施、桌椅板凳、广播设施、党务居务公开栏等,配备“云岭先锋”党建书架,配套党报党刊,并及时更新。
50.管理使用:设施设备登记清楚,管理维护制度健全,场所内外整洁卫生。经常组织党员、群众开展健康向上的党内活动或文体活动,不得长期闲置,不得变为社区干部私人场所。
(四)基础台账完备规范
51.党务台账:按照《基层党组织基础党务台账清单》,建好基础台账,资料完备、管理规范;探索建立基层电子党务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