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
作者: 发布时间:2018/5/20 11:12:13 点击率:0
高新区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
2018年5 月17日,高新区召开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党工委书记苏宇同志主持会议并传达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十一届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精神。会议研究审议、通报了相关改革文件。
会议强调:第一,要在抓责任中见成效。中央、省市委近期召开的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十分重要,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阐明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运行机制,对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统筹领导提出了明确要求。高新区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眼睛向上”主动对标对表。一是把好改革方向。进一步增强改革的紧迫感、责任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党的十八大以来部署的改革举措和党的十九大部署的改革任务,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和省委、市委的一系列改革决策部署,乘势而上推动改革纵深发展。二是强化主体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抓改革、扑下身子抓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善于把落实年初工作会、党建工作会安排的工作任务与落实《改革要点》结合起来,把推日常工作和抓改革工作结合起来,确保每项改革有人去管、去促、去干。三是抓住关键重点。紧盯制约高新发展的瓶颈问题,今年着力突出几项重点改革:机构改革、园区体制机制调整、投资审批和放管服“3550”改革、“高创园”试点、财政投资建设项目规范、互联网+党建创新。四是强化跟踪问效。今年市委改革办特别突出抓方案落实,将对重点改革进行专项督查。高新区各部门要按照“谁制定出台方案、谁负责跟进落实”的原则,投入更多精力抓方案出台后的贯彻落实和经验总结推广。改革办和目督办要加强协同配合,健全督察机制、改进督察方式,制定出台《高新区2018年督察计划》,以真督实察、追责问效倒逼改革落实。
第二,要在抓改革中见担当。改革工作对部门负责人的要求是主动对标顶层设计。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学深研透党的十九大精神蕴含的改革精神、改革部署、改革要求,坚定改革信心,确保改革沿着正确方向推进,就是要求部门负责同志要善于把上级文件精神贯彻到方案制定和抓落实的各个环节。二是落实好《关于对近期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明确事项进行立项分解督查的通知》各项要求,杜绝在“推”“躲”“滑”思想。会议强调,《改革要点》和深改领导小组明确的任务都是刚性任务,所有任务必须在10月31日前正式印发文件。要注重改革“前期”“后期”两个阶段的工作,“前期”要落实中央、省市“大兴调查研究”的要求,做好改革调研谋划工作。“后期”要抓牵头责任和配合责任,不能“会上不发声、会后不行动”。党工委、管委会定了的事,各部门就要抓落实、见成效,不允许有“犹豫不前”“讨价还价”思想。党工委、管委会将通过绩效考核、用人制度、典型宣传等制度建设,营造支持改革创新、容错防错纠错的干事氛围。
会议审议了《昆明高新区制定规范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办法》、《昆明高新区统筹推进东区社区建设实施方案》、《昆明高新区环境保护税征收工作协作方案》、《昆明高新区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实施办法》、《昆明高新区中学名团干工作室试点工作方案》、《昆明高新区党工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昆明高新区党工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工作规则》和《昆明高新区党工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等八个改革方案。
会议听取了财政分局钟艳华同志、工商分局赵永华同志亲力亲为抓改革工作。会议指出,财政分局要以提升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绩效管理水平为抓手,开展好国有资产管理、专项资金全流程动态管理等重点改革,强化财政资金绩效和风险防范。工商分局要在“多证合一”及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基础上,主动推进“证照分离”省级试点和“个转企”工作,持续改善高新区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