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基层干部要用好用活“小微权力”
作者: 发布时间:2022/3/14 11:30:37 点击率:0
农村基层干部直接面对群众,是惠农政策的宣传者,也是农村各项生产计划、资金的管理者和执行者,其权力的行使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基层小微权力运行不规范,必然导致基层作风问题或微腐败。因此,农村基层干部应摒弃“山高皇帝远”的心态,要用好用活“小微权力”,使其造福于民。
用活“小微权力”,可以更好地推动国家政策向基层延伸、向纵深贯彻落实,促进党的惠民政策在基层落地生根,持续推进农村各项事业的发展,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村小微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体系,紧盯小微权力运行中的廉政风险点,做好对“小微权力”的监管,及时将群众关心、担心、疑虑的问题公开,并鼓励群众自觉、积极地参与监督,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来自云南网 作者王)
下一篇: 党员干部要守住“交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