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非个人原因错过申领2024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进行补充申领的通知》↓↓↓
为加快完成2024年云南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收尾工作,应有关消费者诉求,经我厅研究,现就因非个人原因错过申领2024年云南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消费者进行补充申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消费者已完成2024年云南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要求的报废旧车和购买新车有关手续,即报废汽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已在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且符合补贴条件。上述消费者因非个人原因,未能在2025年1月10日前提交补贴申请或未能在2025年1月20日前补正资料的,可自愿进行补充申领。
符合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跨年衔接政策的消费者,不在此次补充申领的范围,请申请2025年度补贴。
因全国汽车以旧换新平台已不再接收2024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本次云南省补充申领方式采取现场提交资料、线下审核的方式实施。
符合条件的消费者,须于2025年3月7日(含当日)至2025年3月13日(含当日)将有关申请资料提交至所在州(市)商务部门进行申请。逾期未提交申请资料或资料不全的,州(市)商务部门不予受理。
消费者现场向州(市)商务部门提交申请资料→州(市)商务局审核→州(市)商务局将审核通过申请发放补贴名单报送省商务厅→省商务厅按有关程序组织补贴发放。
申请人须现场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
(一)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二)用于领取补贴的本人名下银行卡(仅支持银联借记卡I类卡,不支持信用卡)。
(三)报废汽车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开具时间须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四)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开具时间须为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
(五)申请人对非个人原因错过申领2024年云南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的情况说明及相应证明资料(详情请咨询州市商务局)。
请有意进行补充申领的消费者,向所在州(市)商务部门咨询,现场提供上述证明资料进行线下申请(须提供资料原件和1套复印件,有关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
(一)本次补充申领严格按照《2024年云南省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请有关消费者对照《实施细则》内容和本通知要求进行补充申领。
(二)各州(市)商务局对本次补充申领和审核承担主体责任,要组织好申请资料的受理、审核工作,按要求做好政策咨询解答,同时做好申请资料留存、审核台账存档管理。
(三)各州(市)商务局要认真对照《实施细则》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进行审核把关,对审核结果负责,于2025年3月18日前将申请发放补贴的函件及名单(含电子版)书面报送至省商务厅。逾期未报送的,省商务厅不再接收办理。
昆明市商务局 0871-63125852
曲靖市商务局 0874-8969280
玉溪市商务局 0877-2038388
保山市商务局 0875-3037533
昭通市商务局 0870-2241588
丽江市商务局 0888-5122020
普洱市商务局 0879-2132079
临沧市商务局 0883-2160991
楚雄州商务局 0878-3127918
红河州商务局 0873-3716071
文山州商务局 0876-2141118
西双版纳州商务局 0691-2565518
大理州商务局 0872-2319721
德宏州商务局 0692-2105887
怒江州商务局 0886-3888763
迪庆州商务局 0887-8297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