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三个突出”建强纪检监察暨巡察人才库
作者: 发布时间:2020/6/22 14:06:24 点击率:0
为充分整合纪检监察和巡察工作人才资源,加强办案人才和巡察人才培养,提升巡察监督和办案能力,近日,云南自贸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出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纪检监察暨巡察人才库管理办法》(试行),强调“三个突出”,选优配强、建好用活纪检监察暨巡察人才库。
突出政治标准,优化人才配置。按照总量控制、有进有出、定期考核、优胜劣汰的原则,采取个人申报、单位分类推荐的方式,经资格审查、考察了解、会议研究后,分类建立人才库人员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优先选定政治坚定、对党忠诚、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秉公执纪、保密意识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充实到纪检监察暨巡察队伍,着重从纪检监察、法律法务、财务审计、工程预算、招投标等领域,选取业务素质强、政治过硬或有纪检监察巡察工作经验的人员纳入人才库。同时将副科级以上干部、机关党支部纪检委员、社区监委会主任等自动进入纪检监察暨巡察人才库。
突出制度建设,优化人才管理。进一步明确回避制度、保密制度、报告制度、集中办公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规可依,有序推进。及时传达中央、省市纪检监察暨巡察工作相关要求,通过集中专题培训、以案代训等方式,加强对人才库人员的政治理论、纪检监察业务和巡视巡察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有针对性的组织人才库人员参加各类纪检监察和巡视巡察业务培训。按照“一事一抽调”,根据工作需要,结合人才专长,从人才库中抽调人员成立纪检监察暨巡察工作组。入库人员在抽调工作期间,服从安排、集中办公,无特殊情况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突出考核奖惩,优化人才使用。每次抽调工作结束后,根据抽调人员工作表现及取得的成效,由纪检监察组、巡察办对抽调期间的工作情况进行书面鉴定,并向区组织人事部门、抽调人员所在单位及抽调单位反馈及备案。每年年底,从参与本年度抽调人员中,按照不高于25%的比例,推荐若干名优秀纪检监察和巡察干部,在全区通报表扬。对表现较差的,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抽调的,及时调整出人才库,并函告所在单位,且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对不认真履职尽责、违反巡察工作纪律规定、不客观如实报告巡察中发现问题的,取消其巡察人才库人员资格并严格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