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开区出台管理办法 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实现新突破
作者: 发布时间:2020/6/8 16:15:27 点击率:0
昆明经开区托管的街道共有24个社区73 个居民小组,其中:城市社区11个、“村改居”社区13个。随着城乡社会群体结构和社会架构发生重大变化,街道社区作为城乡治理基本单元的基础性地位日益突出。为适应基层社区治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时代需要,进一步提升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的专业化、效能化建设,昆明经开区制定出台《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着力破解当前社区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社区工作者队伍提供政策依据。
规范设置、整合人员力量,破解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缺乏统筹、不断膨胀等问题。针对社区工作岗位设置类别多、领取财政补贴人员多,相似相近岗位整合力度不够,队伍无序膨胀,存在进口不严、出口不畅、用工形式不规范等问题。加强制度层面设计,把社区工作人员统规成“三类人员”,即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社区聘用人员和居民小组工作人员。从严核定社区“三类人员”职数设置,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原则上每个社区不超过15人配置;社区聘用人员,原则上每个社区不超过10人配置,即统筹整合现有“村改居”社区“八大员”、各行业主管部门下沉社区工作及各类专干等人员,将原来32个类别岗位整合为10个类别岗位,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居民小组工作人员,原则上每个居民小组不超过3人配置。社区“三类人员”采取选举、公开招聘、选聘三种方式产生,明确退出和解聘的程序,畅通出口,明确在管委会招录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中,适当给予一定名额,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优秀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把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选拔到街道领导岗位。
提高待遇、激发工作热情,破解社区工作人员补贴繁多、整体效用不高问题。建立待遇动态调整激励机制,由原单一“岗位补贴”调整为“岗位补贴+职级补贴+年终绩效奖励+社会保险”四个部分组成,且建立“四级四挡”的岗位和职级补贴,实行积分管理,核定岗位和职级补贴等次,进一步规范提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待遇。由街道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社会保险,因无法购买社会保险的采取定额补助给予补贴,年终考核兑现绩效奖励。大幅提升社区聘用人员岗位待遇,规范居民小组工作人员财政补贴,实行“岗位补贴+年终绩效奖励”,将岗位补贴分别为3000元/月、1500-1000元/月,将居民小组工作人员岗位补贴纳入财政补贴范畴。社区“三类人员”年终绩效奖励,依据年度工作情况,对照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体现奖优罚劣、奖勤罚懒,不搞平均主义,由街道按照社区“三类人员”实有人数、核定绩效奖励总额,制定具体绩效奖励实施办法备案后实施。
赋予街道事权、财权,破解社区工作人员监管和考核“指挥棒”运用不到位问题。赋予街道更大的事权,街道负责对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和社区聘用人员岗位划分和分工安排,细化明确各岗位职责,做到定岗定人定责,对社区和居民小组工作人员进行统一管理,各行业主管部门不得自行向社区和居民小组下派工作人员。赋予街道更大的财权,街道负责对社区和居民小组工作人员的补贴等相关待遇进行统一兑现,上级有关社区工作人员补贴等资金统一拨付到街道统筹使用,各行业主管部门不得自行向社区和居民小组工作人员发放补贴等,街道负责制定并具体实施绩效奖励办法。强化街道党工委社区工作人员管理考核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完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个人档案,实行岗位目标责任制,建立群众评议与组织考评,试用期考核、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机制,重点考核工作实际、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群众满意度。考评结果作为续聘、解聘、奖惩、调整岗位和绩效补贴的主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