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经开区“引育服用”推动人才工作提质增效
作者: 发布时间:2020/9/29 16:27:10 点击率:0
近日,云南自贸区昆明经开区制定出台《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昆明片区(昆明经开区)支持人才发展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在人才“引、育、服、用”等四方面大胆突破、集中发力、提供真金白银,在执行层面力求以更大的力度推动区内人才工作提质增效,助推园区发展。
集聚各类优质人才。细则明确了人才引进的方式,引进人才相对应层次的生活补贴、引才安家费、单位引才补贴标准。其中,刚性引进到本区企事业单位工作,除享受国家、省、市相应补助外,可享受本区人才补贴,期限为5年,不同类别高层次人才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5万元、2万元、5000元、3000元不等。柔性引进的人才可采取项目合作、兼职服务、技术合作等方式引进,且与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或对当地经济贡献大小给予一定人才补贴,不同类别高层次人才每月发放生活补贴1万元、5000元、2500元、1500元、1200元不等。
营造良好育才氛围。细则鼓励入区人才参加国家、省、市级各类技能竞赛,并承担50%参加各类技能竞赛的费用。明确培养人才相对应层次的生活补贴及对推荐参加各类技能竞赛获奖区级配套奖励标准。明确了新认定国家、省、市各类示范园区奖励标准及申报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博士后工作站、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匠工作室等平台配套比例;对取得更高一级国家承认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人社部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按取得的更高一级申领相应生活补贴,两个层次领取时间累计不超过5年。
提升人才服务水平。推出领导联系人才制度,每名党工委、管委会班子成员联系1-2名专家或优秀人才,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座谈交流会,通过定期走访、看望慰问、组织体检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各类人才沟通交流力度。符合外国高端人才(A类)标准,并在本区工作的外国高端人才,可享受“一卡通”优惠政策和相关服务。认定各类人才可以按规定租住人才公寓,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凡经本区认定的人才,可申领“人才绿卡”,对持卡人才可分层次提供住房、落户、配偶就业、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医疗、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创业扶持等服务保障。
积极搭建用才平台。加强人才载体平台建设,对新认定为国家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园区,一次性资金补助30万元;新认定为省级创业园(众创空间)的园区,一次性资金补助10万元;新认定为昆明市青年(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区、昆明市新型创业创新孵化服务园区等载体一次性资金补助5万元。区内企事业单位成功申报各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博士后工作站(云南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科研流动站、昆明市博士后工作扶持站)、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匠工作室等平台的,在上级财政支持基础上,按照1:1配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