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贵州省黔南州结合村“两委”换届工作,紧扣节点,精准发力,对全州各行政村实行分类分级备案管理村干部,严把村干部“入口关”,不断提升村干部队伍动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黔南州研究出台《村干部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围绕资格条件、任前联审、选拔(选举)程序、履职管理等6个方面明确提出了25条具体规定,明确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实行县级提级备案管理,其他村干部由乡镇党委负责备案管理,不断激发村干部队伍积极性、创造性,着力建设能挑起乡村振兴重担的村干部队伍。 注重把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双好双强”作为村干部选配标准,将涉及“村霸”、涉黑涉恶、存在拉票贿选、受过刑事处罚等10种情形作为村干部人选负面清单,实行一票否决。 实行村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制度,乡镇党委对村“两委”换届期间任职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县(市)党委组织部门根据乡镇党委审报情况,牵头组织纪委监委、政法、信访、民宗、公安、民政等多家部门进行联审;县(市)党委对新选举的村干部统一审核认定后,村干部方可上岗。同时,实行届中筛查制度,县(市)党委组织部门、民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现任村干部进行一次届中联审,严防“带病上岗”。 按照“凡动必备”要求,调整变动的村干部必须备案,坚持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严格落实动议提名、资格联审、组织考察、会议研究、正式任职、备案管理等程序,围绕人选如何产生到最终如何确定任职整个过程,依法依规分别对村“两委”干部的备案程序作出明确规范。其中,村党组织书记选任须由县级党委同意,并经县(市)党委书记和组织部长“双签字”。 从分析研判、集中培训、岗位目标管理、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进行明确。乡镇党委对村干部履职情况常态化督促检查,每年进行集中考核,实行村党组织书记“双述双评”制度;县(市)党委组织部门牵头,在村干部任期内全覆盖分析研判,对履职不到位、群众评价不好的村干部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每年对村干部开展1次以上集中培训,村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县级及以上集中培训,累计时间不少于56个学时。 按照“一村一册”“一人一档”要求,建立村档案和村干部档案。村档案由乡镇党委管理,每年进行1次备案。村干部档案参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标准,制定档案管理制度,明确管理工作人员。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其他干部的档案,分别由县(市)党委组织部门、县(市)民政部门、乡镇党委管理,并统一制定村干部任职备案表、联审情况统计表、归档材料目录“两表一目录”,为基层提供具体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