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区税务局在全区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立法授权调研工作
作者:盘龙区税务局 发布时间:2021/3/3 14:39:13 点击率: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切实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的贯彻落实工作,盘龙区局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城市维护建设税有关事项调研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对税法授权地方需明确事项积极在全区开展调研工作,税政二股在接到工作任务后通过认真组织分析,细化调研项目,以三个侧重点组织完成了调研工作:
一、全面掌握收入情况。统计2018年至2020年分年度财政收入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税收收入、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及各项占比等;归集税源构成情况数据,分别按照7%、5%、1%税率纳税的纳税人户数和入库数。
二、深入了解征管现状。要求各管理分局摸清辖区内纳税人住所地、生产经营活动所在地不在同一地的纳税人户数、税款及测算不同判定标准对税收收入的影响。
三、广泛收集各方意见。对税法授权地方需明确事项,如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过程中纳税人所在地的规定,以及跨区域预缴增值税,纳税人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地点和税率如何界定等问题,征求意见和建议。
经过调研形成了《盘龙区税务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内容详实,数据准确,得到了上级机关肯定的同时,也为城建税法在我区的贯彻落实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数据支撑。
税政二股 曾凌霞